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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政府秘书长残酷迫害记者——控诉孙建升无辜制裁权正民同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秦炜泉 点击数:1 更新时间:2009-11-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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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渭南市政府秘书长残酷迫害记者——控诉孙建升无辜制裁权正民同志〗的最新评论:
     


    尊敬的《中国民声网》领导和编辑同志\尊敬的社会各界仁人志士:

        陕西省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系中共党员、转业军人、工龄41年和党龄39年的国家公务员。他担任工会主席8年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上级工会的高度评价和会员们的一致好评,该局工会连年被上级评为先进基层工会和模范职工之家,先后几次在市总工会和市直机关工会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过经验交流发言,中、省、市媒体对该局的工会工作曾作过百余次报道。同时,李万明本人也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会干部和本局先进工作者,省总工会给其颁发了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陕西工人报》、《人民网》、《民主与法制网》等多家媒体及全国总工会编印的《中国工会工作论文选编》还宣传报道了他的先进工作事迹(若想了解李万明的更多情况,可在网上搜索和查看“陕西渭南李万明”)。

        今年6月30日,《陕西工人报》再次报道了李万明的工作事迹,随后,《职工在线网》、《人民日报定制网》及《喜阅网》等传媒又进行了全文转载。

        《渭南广播电视报》报社与渭南市移民局是一路之隔的毗邻单位,当看到《陕西工人报》和几个网站报道了李万明的先进事迹后,《渭南广电报》记者权正民也到移民局对李万明进行采访,并于今年8月20日在该报客观如实地报道了他的工作事迹。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在《渭南广电报》报道之后,陕西省总工会办的《陕西工运》杂志及另一家报社又对李万明进行了采访报道。可是令权正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写的这篇报道文章在《渭南广电报》发表后,居然一下子惹来了轩然大波和天大的麻烦与祸端。

        话还得从头说起。现任渭南市政府秘书长(还兼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及市移民局局长、党组书记)的孙建升,由于以前在李万明反腐举报之事上对李有成见,因此,当他看到《渭南广电报》刊登了对李万明的报道文章后,竟然气急败坏、暴跳如雷且拍桌子瞪眼,真是气不打一处来,随即便将市广播电视局和广播电视报的领导召到他办公室大肆训斥,并指示务必严肃处理采编这篇报道文章的权正民记者。孙建升善于感情用事,向来都是以自己的好恶对人对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只因权正民这次发表了违背他意愿而宣扬李万明的文章,这位记者便成了孙建升的眼中钉和肉中刺。

        权正民同志,是《渭南广播电视报》长期聘用的一名资深记者,多年担任副总编职务。他在工作中吃苦卖力,兢兢业业,精通采访与编辑业务,乃属报社的骨干力量,并被列为报社主要负责人的选拔对象。

        为了替孙秘书长出气和解恨,广电局和广电报的领导便对权正民同志实施制裁行动,先是对他进行谈话教育,严厉批评,接着让他写出书面检查。为给权正民找个罪名,领导便在鸡蛋里面挑骨头,他们质问权记者:“市上规定,报道县处级领导干部须经市委组织部审批。你报道李万明经过组织部审批了没有?”权正民回答说:“我已提前作了调查,李万明主席只是科级职务,无须上报审批。”领导无话可说了,但还是一味地强调:“不管怎么说,按照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意思,就是不准报道李万明。”

        权正民问领导:“为什么不准报道李万明,其中究竟有什么理由和原因?”领导固执地回答说:“不为什么,也没有什么理由和原因,反正就是不准报道李万明,谁报道了,谁就犯了错误。”

        权正民说:“如果我报道李万明的先进事迹有任何不实之处,那我可以承担一切责任。”领导却说:“现在不说你这篇报道实不实,即使你采访和编写的文章全都符合客观事实,也不准你报道李万明。”

        权正民解释说:“《渭南广电报》专门开设了宣传先进个人事迹的‘百姓人物’栏目,我们报道一些先进典型,这是报社很正常的工作业务,再说李万明同志是一位工龄、党龄达40年的老干部,又是转业军人,从没犯过任何错误,更没受过任何处分,只是个做具体工作的基层工会干部,况且中央和省上的不少媒体都多次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我们渭南的报纸为啥就不能报道?”领导强硬地回答说:“孙秘书长有言,现在不说李万明其人的优与劣,反正是不准渭南的媒体报道李万明。中、省的媒体市上管不了,但渭南的报刊市上说了算,谁报道了李万明,谁就得挨批评,作检查。”

        权正民又解释说:“市委、市政府和市广电局从来没有给我们报社通知过‘不准报道李万明’,我以前不知道市上有此禁令,不知者不为过,我现在知道了,今后再不报道李万明就是了。”但领导按照孙建升的旨意仍坚持说:“现在先不说今后的事,你这一次犯的错误就得严肃处理。”他们对权正民在8月20日报道李万明的所谓“严重错误”还是咬住不放,纠缠不休,并要求他继续写出更深刻的书面检查。孙建升对记者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试想没错认错的“检查”如何能写得深刻?这的确难住了权正民。世上哪有如此不讲法规、不讲道理的人呢?这简直就是赤裸裸地欺负和迫害记者啊!

        两个多月来,孙建升以其市政府秘书长的权势,不断对广电局和广电报的领导发出指令,施加压力,再三要求严惩记者,美名其曰“矫枉必须过正”,把这名记者整得越惨越好,起到杀鸡给猴看—— 杀一儆百的作用,以便使其他媒体今后再也不敢报道李万明了。孙建升铁了心要整垮权正民,不让他随便过了这一关。迫于孙建升的步步紧逼和频频压力,广电局及广电报的领导也不敢让权正民轻易过关,为了给孙秘书长交差,他们便对权记者逐步加大制裁力度,持续实施打击报复,以莫须有的罪名三天两头找他谈话,没头没脑对他训斥,三番五次叫他检查,并撤销了他的副总编职务及报社主要负责人的选拔资格(现已任命了别人),致使这位小报记者无辜受人凌辱,任人宰割,甚至他眼下还面临着被辞退的可怕下场。由此而来,他们把权正民折磨得头昏脑胀,狼狈不堪,整得灰溜溜的,在报社里人不是人,鬼不是鬼,一直抬不起头,跌入了穷途末路的境地,几乎看不到过此难关的一点希望和光明。他现在简直是身陷囹圄,度日如年,整天都在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度难关。人们要问孙建升:“你给权正民还留不留一条活路呀?”令人悲哀的是:做人难,做记者更难,难于上青天,权正民记者冤枉啊!

        据说孙建升过去在大荔县当教育局长时,做事就一贯很独裁,很霸道,横行乡里,称王称霸,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自从他当上了渭南市政府的秘书长后,又身兼5职,权大势大,则更是目空一切,不可一世,老天为大他为二,骑在百姓的头上作威作福,特别是在迫害权正民之事上感情用事,任意陷害和制裁记者,以权压人,仗势欺人,为所欲为,且毫无顾忌。他的这种霸道作风简直比楚霸王还楚霸王!甚至同小布什制裁伊拉克的霸权主义没有两样!真是太蛮横、太欺人、太不讲理了,实在叫人是可忍孰不可忍。再看孙建升对权记者乱定罪名、乱打棍子的野蛮做法,这与文革时期造反派迫害“走资派”的手段有何不同?简直就是文革遗风的发扬、继承与翻版。

        权正民并没有挖孙建升家的祖坟,他为啥对这位素不相识的新闻记者会有如此的深仇大恨呢?原因只有一条,就是因为权正民宣传报道了当地反腐名人李万明而使他大为恼火。李万明本人想责问孙建升:“你本来是与我李万明有矛盾,那么你就应直接找我来撒气、来报复,但却为何要玩弄小人之伎俩而将权正民记者当作出气筒和替罪羊,无休止地对其寻衅刁难、大肆迫害并开刀问斩呢?”铁的事实足以证明,象孙建升这个渭南当地的土皇上,什么恶事、丑事都能做得出来。有人对他的霸道作风编了顺口流:渭南市,怪事多,多得能拉一火车,领导做事实在恶,吓得百姓直哆嗦。

        目前,尽管权正民已先后写了四五次书面检查,但他至今仍弄不明白自己宣传报道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究竟有什么错?犯什么罪?而是在糊里糊涂地写检查、挨板子,且无休止地成为了孙建升发泄施愤的活靶子。人常说“别得理不让人”,可是孙建升对待权正民记者却是“没理也不让人”。毛主席说“对犯错误的同志不能一棍子打死”,可是孙建升对根本就没犯错误的权记者却硬是要一棍子打死!时至今日,孙建升还是不肯高抬贵手放过记者,仍在继续对权正民同志进行较劲、报复和刁难,真是迫害有加,没完没了,这位小报记者实在太悲惨、太倒霉了。

        人所共知,gcd讲究的是尊重事实,实事求是;提倡的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可是,孙建升也承认权正民采访李万明的先进事迹属实,而且编写的报道文章没有错,但却用其大屁股压人,强行要权记者认错作检查,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天下哪有这种无错认错的歪门哲理、变相逻辑与霸王作风呢?!再者,权正民本来就没有错误,孙建升却坚持要对他强加错误并进行制裁,这真是不讲世俗天理的强盗作风和暴君行为,实乃荒唐至极!野蛮至极!亦恶劣至极啊!!试问在渭南,公理在哪里?世道在哪里?正义在哪里?法制又在哪里呢??

        可以说在渭南这个独立王国,干涉新闻采访、刁难媒体记者的事件确实是屡有发生,例如:早在1996年12月至次年2月,就曾发生过轰动全国、骇人听闻的渭南市官员调集数百名警力,历时两个多月时间,公然在该市所辖3个县市方圆几百里的偌大区域,大张旗鼓、浩浩荡荡搜查收缴《工人日报》和《中国妇女报》并且非法传讯诸多读报群众的严重政治事件;在2005年发生过渭南市委宣传部没收《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记者证》的事件;在2007年发生过渭南所辖华阴市公安局无理羁押某报记者的事件;经常出现地方政府派人跟踪监视记者采访的事件;又多次出现指使相关网站关闭对渭南市某些腐败问题披露曝光的事件;甚至还出现下令《渭南日报》在转载新华社文章时擅自删掉文中重要段落的事件等等。试想,渭南市的个别领导对中央媒体及其记者都敢查缴报纸、没收证件、随便羁押、跟踪监视、任意关闭和删改报道文章等,那么对于他们所辖小小《渭南广电报》的记者进行寻衅和制裁就更不在话下了。再试想,他们对待新闻记者都敢如此骄横跋扈,蛮不讲理,那么对待普通群众也就可想而知——几乎没有老百姓的活路了。人们时常哀叹:在权大于法的渭南市,新闻记者实在是可悲啊!可怜啊!!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8]126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依法保护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新闻机构及其派出的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合法的采访活动。各新闻机构及其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为所属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保障,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支持新闻记者的采访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相应便利和保障,不得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封锁消息、隐瞒事实。”

        目睹渭南屡屡发生故意刁难和野蛮迫害记者的严重事件,令人不解的是:在gcd的天下,在现代文明且大讲法制的红色中国,怎么还会出现这么不讲理的违法之事呢?!人们不禁在怀疑:渭南这个地方现在还是不是gcd所管辖的地盘?还是不是中国法律所能约束的范围??

        记得《宋史·杨昭俭传》中有句名言:“衔冤者固当昭雪,为蠹者难免放流。”试想,古人尚且如此告诫,难道在我们当今这个现代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度,岂能容忍出现象权正民这样一个平白无故遭受迫害并深陷冤渊的忠良记者吗?!现只盼他早日挣开枷锁,拔出苦海,得到昭雪。但愿社会各界人士对权正民的不幸遭遇能够产生一点同情心,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为其鸣冤叫屈,进行声援,维护法律赋予新闻记者的正当权利与合法权益,借以遏制迫害记者事件今后在渭南、在陕西、在全中国大地上的继续发生。适逢本月8日记者节来临之际,为记者维权更具有现实的纪念意义。试想,面对当地政府高官的残酷打压,象权正民这样的小报记者再能靠谁来救他呢?大概唯独只有依靠社会各界仗义援救了。人们应对渭南市政府秘书长孙建升依权仗势欺负记者的野蛮行径予以谴责和抨击,依法依理讨回公道,尽快救救蒙冤受屈、惨遭迫害且现在正处于危难之中的权正民同志,为此,笔者在此拱手恳求并仰首拜托网络读者了!!

        拯救记者,匹夫有责,希望各位仁人志士对于权正民记者的悲惨遭遇不会袖手旁观,见死不救啊!!!

                 秦炜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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