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调执了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在执行法官艰苦细致工作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彻底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因此案而派生的多种诉求,有力的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2009年11月初,李某某持伪造的驾驶证,受雇为张某某从事运输业务。受雇一天半后,李某某驾驶车辆失控,与山体相挂擦侧翻致李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认为李某某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超载的情况下上道路行为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的继父和母亲与张某某协商未果,起诉到利州区法院。
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张某某赔偿李某某的继父和母亲各种损失10余万元,张某某不服判决上诉到中院后,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某认为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判决不公拒绝履行义务,并向多部门进行申诉要求撤销判决;就李某某造成车辆损失、经济损失部分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李某某的继父和母亲则认为法院执行不力,多次上访。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双方情绪十分对立,该案的执行稍有处理不好,将可能酿成新的矛盾纠纷。通过对案件情况深入分析,执行法官就判决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法理依据给双方当事人多次做了大量的明法析理工作;并借助双方当事人的亲友、所在基层组织以及所聘请的律师及时作疏导化解工作;对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果断决定进行司法拘留;对双方当事人多种主张进行客观分析,并引导他们算清时间、金钱、精力帐;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随即撤回了申诉以及在法院的诉讼。该起雇员受害所引发的所有纠纷,彻底得到了化解。(祝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