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东坝法庭成功调解一对亲兄弟因合伙建房导致的相互状告纠纷案。
哥哥张某某与弟弟张某某系同胞兄弟,双方原居住的房屋因“5.12”地震受损无法正常居住,双方经商议共同出资在原地一起合伙修建新的住房,修好的房屋按原房屋各自所占土地面积进行分配。房屋建好经双方结算后,弟弟向哥哥出具欠出资款13万元的欠条一张。三个月后哥哥以欠条为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弟弟给付出资款13万元。弟弟收到诉状副本后,答辩称实际下欠金额与欠条所载明的金额不符,在出具欠条后曾要求与哥哥重新对帐,但被哥哥拒绝。为此,弟弟遂即又起诉哥哥,要求依法撤销13万元的欠条。
至此,承办法官为尽快解决矛盾,多次做兄弟二人的思想工作,从双方是亲兄弟这个关系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手足情到邻里情再到法与和谐社会,对俩人进行了入情入理的说服教育。
在亲情的感化下,兄弟俩达成一致协议,弟弟定于7日内一次性向哥哥付清13万元,并同时撤回对哥哥的起诉;哥哥也表示以后仍如从前与弟弟友好相处,和睦一家,最终兄弟俩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近年来,东坝法庭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彰显以人为本、亲情感化的理念,本着不怕跑断腿、磨破嘴的精神,力求于法有据,于情有理,耐心释法,费心调解,力求消除当事人心理隔阂,化解当事人双方的抵触情绪,尽最大可能做到既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把处置矛盾纠纷当作大事对待,把当事人的柴米油盐等家庭琐事放在心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服务无止境”的意识,努力做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平民法官。(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