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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泾县泾川派出所刘四新总结推广基础信息采录维护十项工作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法宣网作者:佚名 点击数:1480 更新时间:2013/3/16 文章录入:泾川派出所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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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安徽泾县泾川派出所刘四新总结推广基础信息采录维护十项工作法〗的最新评论:

    安徽泾县泾川派出所刘四新总结推广基础信息采录维护十项工作法  

       

          

          刘四新是安徽省泾县泾川派出所所长,他在长期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基础上,总结出基础信息采录维护是十项工作法,并被县局在全县推广。  

        1、资源整合法:主动与计生、物业、电信、移动等部门联系,获取其中的准确信息。属本辖区的,直接录入派基;属其它辖区的,通过纠错平台进行信息纠错(也可将其它单位信息作为线索进行走访查证)。如移动部门掌握很多在用联系电话,物业部门掌握大量集中小区居民的联系电话、具体房号,此类信息可以作为我们采集的具体线索。  

        2、电话采集法:如果无法上门采集,或者上门找不到人的,可以通过掌握的联系电话进行采集。如通过小区物业掌握某房主的具体房号,再通过物业的联系电话与房主联系进行采集。  

        3、倒查法:城区有大量的集中拆迁户(如泾县城区幕桥地区),注销这些住户信息的同时,通过城建部门掌握这些拆迁户名单与联系电话,反查其在拆迁后,搬到何处居住,通过电话或上门再去采集,这样就能在这些拆迁户新入住地区准确地找到需要新采集的人员。  

         4、邻里求证法:在城效结合部开放性区域集中采集时,可能有少数住户家中无人,但邻居大多知道这些住户的基本情况,对这些见房不见人的住户,可以通过邻居进行采集,以减少走访劳动量。  

        5、熟人带路法:采集时,有些住户存在门难进、不配合的情况,这时可以通过在其附近与民警关系较好,与被采集对象关系较熟的人带路上门进行采集,这种桥梁式人物的沟通能大大缓解群众抵触情绪。这就要求我们在采集信息时要注意与被采集对象处好关系,力争让更多的群众通过我们的采集工作成为能为我所用之人。  

        6、关联查找法:新建小区入住大量人员后,我们发现其中有很大部分是从城区另一个地方迁居而来,在新地址采集人员信息后,如果原住地没有拆迁的,要了解清楚原住地是租给别人,还是由家中其他人员居住,这样就可以对原住房的情况进行采集、变更或注销相关信息。  

        7、预约查访法:通过多种方法均无法找到被采集对象的,可以通过张贴预约单的方法,留下采集人员联系电话,约定时间或等待被查访人电话主动向我们告知他们的相关信息。  

        8、委托采集法: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很规范,因工作需要,物业管理员上门次数频繁,对住户信息及其变动情况掌握较及时。我们可以和物业管理人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一方面将我们采集的信息与其核对,另一方面,对我们很难及时掌握的整户变动或租赁情况的,要求其及时向我们上报新的信息或通知我们有针对性地上门查访。  

        9、巧用上门信息法:派出所在窗口服务、为民办事、接待群众时,要主动采集相关信息,并与派基中信息进行核对更正。同时,派出所可以在户籍和一站式服务窗口设立兼职信息核对员,通过以人采户,以此信息采集彼信息的方法,利用好这些送上门来的真实信息。  

        10、业务专管采集法:辖区部分治安管理单位信息变动较频繁(如部分特种行业、涉爆单位的从业人员、暂住人口、法人代表等),社区民警难以及时掌握,但业务专管员因涉及行政许可,管理、指导等工作,与其联系较多,权威较高,可以将这些单位的信息维护工作交由业务专管员进行,利用工作便利,要求相关单位主动报送变动的信息,也可通过业务专管员在开展工作中获取的变动信息通过纠错平台或直接通知社区民警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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