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点击TOP(10)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母子对薄公堂 调解延续亲情
·最高法: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

最高法:能“活封”…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政法动态 >> 正文
江苏一6人团伙盗窃电缆线被判刑
文章来源:fxw.name 中国法宣网作者:张庆元、… 点击数:11025 更新时间:2015/8/2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江苏一6人团伙盗窃电缆线被判刑〗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庆元、张秀群)为了不劳而获谋取钱财,江苏省邳州市6名男子在半年的时间内作案9起,疯狂盗割各种电缆线近2295米。近日,新疆哈密市法院对鲍某等六人犯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决6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没收罪案工具。

        从2014年4月至11月半年时间内,被告人鲍某、赵某、赵甲、宋某、王某、庄某先后在七角井盐池开发区、神华电厂大南湖煤矿、沙泉子中铁四局车站工地、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公司工地、北华能风电公司等地,用液压剪、美工刀、编织袋等工具以相同的方法在不同的地方盗窃电缆线。其中被告人鲍某盗窃作案6起,价值251551元;被告人赵某盗窃作案5起,价值211981元;被告人赵甲军盗窃作案5起,价值211981元;被告人宋某盗窃作案4起,价值241960元;被告人王某盗窃作案1起,价值78880元;被告人庄某窃作案3起,价值37500元。

        经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赵某、赵甲、宋某、庄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六被告人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六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鲍某、赵某、赵甲、宋某、庄某第七起犯罪事实属犯罪未遂;被告人鲍某、宋某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赵某、庄某、王某当庭全部认罪,被告人赵某部分认罪,被告人宋某有立功情节,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本院在量刑时分别对六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庄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五年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鲍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赵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处罚金25000元;被告人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25000元;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处罚金10000元。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