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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通讯员 李晓燕 )“这是我日常用的皮肤护理液,你们为什么不让我随身携带?”一女子在火车站安检口疑惑的问民警。
12月26日,萨拉齐车站派出所民警刘清源在候车室开展安检查危工作时,发现一女子手提包中有一瓶疑似易燃品的液体。在向女子说明情况后,由安检员对手提包进行了开包检查,一瓶300ml的“爽肤水”赫然出现在民警眼前,打开瓶盖,迎面扑来浓烈的酒精味。
民警询问得知,云女士平常极其爱美,称自己是敏感肌肤,多年来经常使用酒精在化妆中,用于化妆工具消毒以及充当“爽肤水”。
这次被铁路警察拦下,自己才恍然大悟,随身携带过量酒精已经严重违反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携带物品目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经过民警仔细讲解,云女士才知道,自己拿来当宝贝的酒精,可能对列车的安全运行造成极大的危害,她果断放弃了携带的酒精,并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在随身携带酒精等易燃物品乘车。
铁路警方温馨提示: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携带物品目录》规定,在保证旅客安全乘车的条件下,可以限量携带乘车的物品有:1、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2、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3、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4、安全火柴限带2小盒,普通打火机只能带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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