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袁相峰)俗话说:狡兔三窟,有这样一位六旬老翁以狡兔为榜样,两地租三处住处,以便行窃时逃避打击。近日,江西武宁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李某系江西丰城人,现年60岁,1979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了七年徒刑,刑满释放后在家安分了几年。但贼心不改,又以小偷小摸为生,并总结原来被抓的经验,在南昌、武宁两地租了三处住处,每一住处住一段时间后就换地方住,以为行窃后可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2008年10月份,李某纠集胡某(已逮捕)窜至江西瑞昌一液化气站,将站内暂时不用的变压器内的铜芯盗走,偿到甜头的李某继续在瑞昌、武宁等地寻找下手目标。并指使胡某准备作案工具,自己则在南昌、武宁两地居住以便随时打听被害人是否报案以及公安机关破案进展情况。2009年1月17日,已找好作案目标的李某,带上胡某于深夜潜入到武宁鲁溪镇一采石场内,想将该场内一停用的变压器盗走,由于拆变压器发出的声音较大,惊醒了附近的村民。于是村民自发起来去抓贼,见有人来,李某、胡某扔下所盗的铜芯便分头逃跑,胡某被当场抓获,李某则逃回南昌如惊弓之鸟,三个住处都不敢长住,还打听胡某下落,不料在线人的帮助下,民警在南昌出租房将李某抓获。经查,李某所盗财物经估价达三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