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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转载文章,四家媒体被诉 |
文章来源:河南法制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吴倩 点击数:1379 更新时间:2009/9/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据河南法制报报道(首席记者 吴倩)因自己写的文章被随便转载,昨日,原告郑州市民郑晓伟将外省4家媒体分别起诉至法院。据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据了解,此次起诉的媒体分别是:广州文摘报社、生活文摘报社、现代女报社、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社。记者看到,郑晓伟在起诉广州文摘报社的诉状中称,被告广州文摘报社置版权声明于不顾,在2009年5月11日一版头条以《撕下学生脸皮,优秀女教师为何变恶魔》为题,擅自转载了原告发表于《家庭》杂志2009年3月下半月版发表的《撕下学生脸皮,优秀女教师为何变恶魔》一文并擅自上网。“发现被告转载后,我主动打电话与该报联系,对方先是多方狡辩逃避责任,后来居然态度蛮横,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郑晓伟说,在这种情况下,他只好拿出法律武器,将对方诉至法院。郑晓伟说,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在对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社的诉状中,郑晓伟说,被告置版权声明于不顾,在2008年8月《恋爱婚姻家庭·青春版》以《名牌大学生“丐帮”当帮主》为题,擅自转载了自己发表于《华西都市报》2008年5月7日的《名牌大学生“丐帮”当帮主》一文并擅自上网,他与该杂志青春版主编宁某电话联系,对方仅支付780元的转载费了事。 在4份诉状上,郑晓伟均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用1元,赔偿经济损失9900元,并要求被告在其指定的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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