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许明文)重庆市丰都县法律援助注重“三联合”,来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
一是联合学校。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全县中、小学校建立联系,每学期举行一次普法宣传活动,由律师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今年,联合学校开展普法联欢,向学生发放法制宣传品26份,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校园法制讲座162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
二是联合法律服务机构。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全县5家律师事务所7家法律服务所建立联系,推选10名资深律师,14名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门承办未成年案件。针对离婚家庭中子女、非婚生子女等未成年人,在抚养、寄养和未成年人之间造成的身心伤害问题上权益受损较为集中的情况,通过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缩短审核时间、实行受理代理制等多项措施,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共办理未成年法律援助案件26 件,接待涉及未成年来访、来电咨询300余人次。
三是联合检察院和法院。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检察院、法院建立协作机制,检察院、法院分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律师办案的全程监督,全方位保障青少年在申请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