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法讯网讯(通讯员 杜天强)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公证工作管理。
一是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定了公证处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对公证处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凡月度考核低于90分的,给予口头诫勉;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90分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必要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二是实行财务报告制度。完善了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总账与现金分开,建立健全会计账册。严禁个人私借公款,确需借公款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每月五日县公证处要向县局财务审计科报送财务报表。
三是严格费用减免程序。明确了规范公证服务秩序的规定,对公证费减免程序作出严格规定,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原则上不得减免,确属特殊情况需减免的,必须登记并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减收1%的由主任审批,减免的报局长审批。
四是加强公证助理员管理。建立了公证助理员管理办法,明确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的职责,严禁公证业务辅助人员履行应由执业公证员亲自完成的工作职责,禁止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独立承办公证事项。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