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杨鹏 张佳婷)为逃避法院执行,案外人赵玉平与被执行人合谋倒签转让合同。结果却因此弄假成真,被人告上法庭,索要转让款。
2008年9月11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季兆生经营的友谊宾馆。9月16日,案外人赵玉平向东台法院提出异议称法院查封的上述财产,在同年5月16日已转让给自己,要求法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审查中,赵玉平提交了转让合同,交付转让款的收条等相关材料。
没想到事隔一年,赵玉平却主动来到法院,推翻了自己的去年所陈述的一切。承认当时所提交的合同、收条等证据均系倒签伪造。起因是不久前,一个叫许存锁的人,拿着从季兆生处得来的55400元的借条向法院诉讼,要求赵玉平还款。赵玉平说当时购买友谊宾馆时,友谊宾馆已经被查封。所以本来转让价格是15万元的友谊宾馆,赵玉平只拿出了10万不到的现金,但为了逃避法院执行,季兆生却开具了15万元的收条。剩余相关设施的受让金5万多元赵玉平写了一张欠条给季兆生。而这张欠条正是诉讼中55400元的那条。现在原友谊宾馆的所有设施都已被法院查封,赵玉平无法获得相关设施的所有权。自然不同意支付剩余的55400元。
虽然赵玉平的陈述合乎情理,但相关的证据对他却十分不利。尤其是赵玉平本人写的借条,白纸黑字,不容抵赖。面对这张本不该存在的借条,面对这杯自酿的苦酒,赵玉平有口难言。
案件最终因为关键证人季兆生下落不明,借条持有人暂时撤回了诉讼。但事情却远远没有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