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法讯网讯(通讯员 唐余健)近年来,开县司法局通过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有效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运转,仅2009年,全县受理人民调解900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6%以上。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报告、调处,对各种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把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指导联系制度。将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相关人员落实联系到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通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案件讨论、实地指导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调解案件的指导和调解组织的联系。
三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联合调解中心相关单位,定期召开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分析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办法,研究制定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措施。
四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考核奖励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各基层司法所年度考核内容,以考评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通过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工作进行表彰奖励。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