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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县下路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留守老人赡养纠纷
文章来源:法讯网 中国法宣网作者:张劲春 点击数:1305 更新时间:2011/3/2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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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庆石柱县下路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留守老人赡养纠纷〗的最新评论:

    镇村联动  硝烟散去春风暖

    倾情调解  耄耋生活有着落

            ——石柱县下路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留守老人赡养纠纷

     初春二月  老人蹒跚求助

         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劲春 李文莉)春风徐徐的2月28日星期五,是石柱县下路镇的赶集日。中午12时,刚送走几批来访和法律咨询的群众,正欲去食堂吃饭的下路司法所所长李文莉和司法助理员马春雷又迎来一位拄着拐杖、走路颤颤抖抖的老人,一眼就可看出老人耳聋眼花身体差。两位工作人员顾不得去吃饭,遂将其扶坐倒水,并反复大声询问,才断断续续明白了老人的来意。

       原来老人名叫陈世松,是该镇高平村黄星组人,今年82岁,老伴王万淑85岁,两位老人现都疾病缠身,仅靠每月180元的社会养老金度日,生活很困难。老人有五个子女都长期不在家,一个女儿远嫁他乡,有两个儿子在沿海打工,另两个儿子不定期在该县的下路镇、南宾镇做零活。近几年,若大个家只留有两个老弱病残的老人看家,几个子女也没给两位老人什么钱和物,他们想找几个子女讨要生活,却一不知他们的具体住址,二无他们的联系电话,在家里经常吃不饱穿不暖,经常以泪洗面。在同情二老的邻居不时地接济下,勉强地过完了今年的春节。

      春节刚过,陈世松老人实在不好意思再接受邻居们的接济了,但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来继续维持家里的日常开支。于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2月27日,他才步履艰难、赤手空囊地到石柱县法院控告几个子女的不孝。但因他无法告知法院几个子女的详细情况,也就暂未立案。在老人感到绝望的时候,又得到了有心人的指点,就来到了下路司法所请求帮助。

     联合行动  子女终有线索

       明白了陈世松老人的来意后,两位司法助理员对老人非常同情,对几个子女的不孝感到气愤,工作责任感所系他们心想一定要帮助二位老人。于是,李所长和马春雷商议,决定对此事尽量采取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这样一是保证为老人维权的时间短,二是减少了上法院走诉讼的繁琐程序,三是可以尽量不伤老人一家的和气。

      为了尽快处理好此事,让二老安度晚年。李所长安排马春雷与该镇高平村调委会联系,实行镇村两级干部联动,由村调委会干部打听二老5个子女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司法所干部负责稳定陈世松老人的情绪,做好老人的工作。在当日下午4时左右,调委会干部终于打听到了5个儿女的联系电话和具体住址。

      与此同时,在司法所办公室,两位工作人员也给老人作了很多思想工作,表明一定想办法帮老人实现他的愿望。李所长规劝到:“儿女们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固然不对,但儿女们自身也不十分宽裕,希望老人能够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我们争取采用调解方式来化解你们与5个子女的矛盾。”老人连连点头称“是”。

     倾情调解  耄耋生活有着落

       下午5时,高平村调委会陈主任一行及在南宾镇、下路镇打工的陈世松老人的大儿子和二儿子相继赶到了司法所,但还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因路途太远,没能到场。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在征得几个子女和陈世松老人同意后,李所长决定采取现场与电话录音共同进行的方式进行调解。

      随后,李所长和村调委会干部分别耐心地向几个当事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特别是《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关子女与父母的抚养、赡养等规定的条款,明确告知当事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调解人员又从道德角度进行劝诫,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子女成家立业,为父母的现在老了,不能劳动了,子女不能把老人抛之脑后弃之不管。你们也有孩子,等你们老了,怎么办?你们老了就不怕你们孩子也这样对你们吗?你们应该要给孩子做一个榜样。而如果老人因为没有收到赡养费生活无法继续,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谁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经过调委会人员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和批评教育,老人的子女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改过。几个子女最终自愿达成了赡养协议:一是女儿不承担二老的赡养费用,但得定期去看望两位二老,二老的赡养问题由四个儿子承担;二是四个儿子每月各支付二老生活费30元,每人每年各供应二老稻谷125公斤。如遇二老大小病,所产生的医药费由四个儿子平摊。二老如果生活不能自理时,四个儿子必须轮流护理半年,实在不能亲自护理的由其出钱请人护理。二老今后过世的所有费用由四个儿子平摊;三是二老的生活费支付时间是每月的1—5日,粮食供给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上旬;四是该协议由两位老人的大儿子和高平村调委会监督执行。老人子女也表示今后一定善待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李所长不经意发现,当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时候,老人的眼中闪耀着点点泪光。至此,一场老人状告儿女赡养的硝烟散去,一家老小又和睦相处。

      此时,已是晚上8点多,陈世松老人执意要回到老家照看老伴,他大儿子极力挽留,说:“要回去也得明天吧,您现在回去我实在不放心啊!明天我把您送回去。”李所长和村调委会干部也进行了极力的劝说,并立即打电话通知陈世松老人所在村民小组的调解员和邻居帮忙照看其老伴。最终,陈世松老人留在了大儿子家。

      李所长和村调委会的陈主任看着重归于好的一家人,会心地笑了,一天的疲劳顿时散去。

       简要点评:赡养纠纷是家庭纠纷,涉及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因此,解决此类纠纷应着重做好调解工作,尽量不让其走诉讼程序。在调解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确其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家庭和谐。赡养问题是社会问题,目前农村留守老人的赡养问题必须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各级要重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完善落实相关措施,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使老年人生活幸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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