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隐瞒已还债务打假官司 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为谋取更多的利益,竟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隐瞒事实真相,打起了假官司,这场闹剧最终自己买单。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23日, 侯某某向被告人卞某某借款1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半年,利息2分。截至2018年6月24日, 侯某某已经全部归还卞某某本金及利息。2019年12月31日,卞某某隐瞒侯某某已经全部清偿债务的事实,以民间借贷纠纷向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侯某某限期偿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2020年3月19日,卞某某自感胜诉无望,向该院申请撤诉。2021年6月23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将卞某某涉嫌虚假诉讼一案移送至新蔡县公安局。2022年8月22日,新蔡县检察院向新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卞某某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干扰正常司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卞某某犯罪情节、性质、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新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卞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
法律不是儿戏,诉权是用来维护权益而不是牟取利益,虚假诉讼打假官司,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司法权威、阻碍法治建设,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