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点击TOP(10)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非急救转运途中病人死亡,谁之责?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

员工参加答谢会中奖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律大讲堂 >> 说法 >> 正文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文章来源:法讯网 法讯网作者:吴昱彤 点击数:11830 更新时间:2024/7/5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的最新评论:
    长白县人民法院: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法讯网讯(通讯员 吴昱彤)石某与袁某系夫妻关系。在2021年3月25日,石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约定石某购买张某位于某村的人参,共计1000丈,金额为45000元,并规定了付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由于石某一直未支付款项,于2023年2月15日向张某出具了一份欠据,承诺在特定日期偿还债务。然而,石某未能如期支付,张某因此将石某及其妻子袁某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石某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协议合法有效,石某确实存在欠款事实。关于袁某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认为虽然袁某未在协议及欠据上签字,但石某购买人参属于家庭生产经营活动,且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袁某应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法官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夫妻债务制度中占据核心地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几种情形:
        1、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这通常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即“共签共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基于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产生,包括正常的家庭开支、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
        3、债权人能够证明的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需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这包括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如共同投资、购买生产资料等。
        在本案中,虽然袁某未在协议上签字,但法院认为石某购买人参属于家庭生产经营活动,且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袁某需承担共同付款责任。这一判决体现了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