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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会长为何敢与县委、政府叫板
作者:蒋跃生  文章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点击数3881  更新时间:2008/2/15 10:59: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联动记者:《瞭望东方周刊》记者   蒋跃生/安徽宣城 南京报道

【引文】浙江、江苏几家开发商在安徽省郎溪县被困四年之多。当地商会会长站了出来,强烈呼请:人民政府必须兑现阳光下的承诺
【正文】2008年1月中旬,《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收到一份来自安徽省郎溪县“关于对地方党政领导因违法渎职不讲诚信给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后果的呼吁”的来信-----郎溪华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郎溪县金陵置业有限公司受困在郎溪已四年之多;呼吁人郎溪县建平商会会长薛和平,真诚的希望郎溪县政府尊重他们的权益,依法行政,讲究诚信,尽快使他们业务能够步入正常运作,并共同推动郎溪县城镇建设;其中诚恳的提出,如需要他们再配合政府解决“政府目前困难”,他们更会积极配合的。正因为,我们是相当开明的。

  为此,《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赴安徽郎溪进行采访。

无奈的开发商四年投下6000万元

  郎溪华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郎溪县金陵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瞭望东方周刊》,2002年初浙江省安吉县投资商金正勇、章雪峰等人兴致勃勃来到安徽省郎溪县准备投资一家星级宾馆,而郎溪县政府正准备在新城区投资建设六条道路,以改善郎溪县新城区的道理交通条件,因政府自身财力困难,以吸引外资投资道路建设,政府以土地置换的方式操作。
  2002年下半年,郎溪县政府招商引资,以土地使用权的开发置换市政建设的名义,招、引得浙江省安吉县的汪长生、金正勇、章雪峰、周跃彬、郑小平等投资商到郎溪县筹措设立“郎溪金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郎溪县城东区六条市政道理建设和房地产开发。
  2002年9月17日,郎溪县政府即与筹措中的“郎溪金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根据甲方(县政府)确定的县城规划,由乙方(安徽省郎溪县金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县城北港路、北港东路、金城路、学后北路延伸、中北路、伍牙山路”六条市政道路,“建设费用,甲方用土地进行置换,乙方再将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经营利用”;“甲方用新建道路两侧可利用的土地全部置换给乙方(不含政府广场控制用地),以双方根据现状商定为准。不足部分乙方在新建路的区域 内寻找块状土地补足,总置换土地约500亩”。
  2002年9月26日,郎溪县政府为保障、推动以上项目的顺利进行,郎溪县召开专门的县长办公会议,成立了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为组长,两名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该项目建设协调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任命县建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拟定了二十条具体的工作与政策优惠措施,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3号)的形式发文至县所属各部门,要求“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建平镇应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全力支持配合”,严格信守合同,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也就在9月26日当天,郎溪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式下文(文号为:计投字[2002]26号批准该“道理建设及房地产项目立项”。为此,汪长生、金征勇、章雪峰等投资商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申请设立了“郎溪金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金丰公司)”。
  到2004年上半年,金丰公司实际投资2700余万元进行了协议约定的市政道路建设,郎溪县政府自2003年底开始,也依法向“郎溪金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协议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发放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部分地的建设项目《开工许可证》,部分地业已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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