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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客运改革”职工维权僵局
作者:许顺喜  文章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点击数26759  更新时间:2011/4/29 9:31:3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引言:近年来,党和政府在保障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尤其在维护劳动者经济权益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具体说来,无论是在提高工资收入、完善社会保险方面,还是在救助城市困难职工,促进失业、待业者就业及帮助农民工发家致富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而巨大的努力。
    2010年年初,温家宝总理更是提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之后的五一劳动节,胡锦涛总书记则提出“让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无不给予光荣的劳动者深情呵护……
    多重信息表明,对普通劳动者的尊重,对职工权益的重视,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利益的高度重视,说明党和国家把保障好、维护好和实现好职工权益,已经作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并且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而现实境况是,即使在这种良好背景下,一些地方的职工权益仍得不到完全保护,甚至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和中央政策背道而驰。
    以厦门客运改革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为例。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竟引发针对一个公司的两次“群体性暴力事件”,随后所衍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更成了一曲维权者难以维权的悲歌。
    这个“命运多舛”的公司,就是一直陷于舆论旋涡的厦门公益公交有限公司。其曲折的跌宕命运和事态进展,折射出许多令人隐忧的社会问题。瓶颈性僵局不可成为定格诘问,关键是思路、方法与答案。
    职工维权为何如此之难?厦门公益公交为何频发事端?厦门客运改革如何保障职工利益?一系列问题让人深思的同时,也侵蚀和打击着人们对客运改革的信心与期望。
     值全国五一劳动节将要到来之际,我们特别刊发本篇报道,希望能为各地“客运改革”设计与实施者酌鉴。
 
 
厦门“客运改革”职工维权僵局
 
            记者/许顺喜 章程 李凌 王子云
 
    2011年3月30日,农历2月26日,按照中国法定节假日规定,距离全国“五一”劳动节,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就在这一天,厦门市思明区莲前法庭发生一场严重的冲突事件。起因是:一桩正在审理的劳动纠纷案件,两名相关证人在庭上突遭侵袭。据受害人反映,他们是当着法(民)警的面儿,遭致侮辱、威胁和暴力殴打。与此同时,一些劝架者也遭受不同程度的创伤。
 
证人江彩惠委屈的说起自己的不幸遭遇
  “关键是心灵上的伤害,从此留下阴影与烙印。” 证人江彩惠委屈的对记者说。她与另一位受害人李亚蓉都对记者说:“那些人太无视法律了,为何害怕我们出庭作证,并且肆意阻挠庭审、妄图毁灭证据,这不证明他们心中有鬼吗?”
  “我没见过如此恶劣的行径——他们胆敢在法庭内外,公然纠集一些不明真相者,当着民警和法官的面打证人!法理何在?道义何在?天理何在?” 4月7日晚,同样是受害者的厦门公益公交公司总经理陈福良语气急促地对记者说。
    他认为这是一场阴谋,幕后有主使。因为有人在绑架民意,蛊惑人心,试图扰乱是非,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这次庭审乱局,则是整个阴谋的一环,目的是把公司注销、财产转移、职工遣散。
  “简直是无法无天!甚至是厦门的耻辱!此事要是处理不公,谁还敢作证人?”知道记者前来,参与旁听的一些公司员工,纷纷描述起当时的情景:“法庭内外乱作一团,局面令人震惊、唏嘘……”
    是非曲直暂且不提。但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政府官员所忧虑的:“这在文明厦门出现此事,不仅是给地方形象抹黑,更是对神圣法律的亵渎!如果任由这种习气蔓延,不仅是社会风尚的倒退,也是对公序良俗的蔑视与挑战……”。
    有评论也认为,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更为“五一”这个特殊日子,抹上一把浓重而刺眼的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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