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奇!贵州一法院竟以未达到支付条件…
·凭假印章和虚假材料就判公司支付所…
·淄博:已立项土地被“一地二卖”,…
·河北邯郸:一份现代版《盲人摸象》…
·北边马树山的举报与南边观音山的困…
·网友“喊话”东莞市检察院:拒不立…
·观音山森林公园争夺十八年 最终走向…
·集资入股诈骗近2千万元证据确凿,警…
点击TOP(10)  
·奇!贵州一法院竟以未达到支付条件…
·凭假印章和虚假材料就判公司支付所…
·淄博:已立项土地被“一地二卖”,…
·河北邯郸:一份现代版《盲人摸象》…
·北边马树山的举报与南边观音山的困…
·网友“喊话”东莞市检察院:拒不立…
·观音山森林公园争夺十八年 最终走向…
·集资入股诈骗近2千万元证据确凿,警…
·国家多部门合力守护林草资源,观音…
·河南新郑华商汇商铺销售乱象丛生:…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河北邯郸:一份现代…

北边马树山的举报与…

网友“喊话”东莞市…

观音山森林公园争夺…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舆论监督 >> 维权联盟 >> 正文
东莞物价部门:基准价上车票上浮30%不算涨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法讯网作者:南都 点击数:12712 更新时间:2007/2/6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李堂平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东莞物价部门:基准价上车票上浮30%不算涨〗的最新评论:

    回应 市级单位难查线路里程

    对此,东莞市交通运管处昨日解释称,跨省跨市线路的审批权由省有关部门来执行,市级交通运管没有审批权。而对于某一线路的里程是多少,市交通部门一般以该线路递交给省里的审批表标注的里程为准,由于缺乏有关的技术手段,市级交通运管部门很难进行重新核准。

    另外,在审批表中没有注明里程的线路,市级交通运管部门一般通过对比的方式来进行核准,“例如南城车站到湖南永州这一线路的里程不明确,运管部门可以参考汽车总站同一线路的数据来确定里程”。运管部门表示,对于没有在物价部门备案的班车线路,物价部门可将有关投诉转给交通运管部门,由运管部门去核查该线的里程。

    针对目前旅客对春运票价投诉较多的情况,东莞市交通部门要求各个汽车客运站把所有线路的最高票价公示出来,有条件的车站还需要在售票大厅的滚动屏幕上公布线路的当天票价以及最高限价,方便旅客进行对比和查询。

    最新动态

    南城车站9日后票价达上限实行分段加价,所有线路均有充足票源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南城车站的车票价格还没有达到最上限,预计9日以后可达到最上限,车站的长途加班车每天100余班,高峰期将增加至400余班。车站负责人表示,该站运力并不紧张,所有线路均有充足票源。

    南城车站刘志忠站长表示,南城车站的目前票价未达峰值,与往年一样,长途票价仍然按照车站的安排实行分段加价。“春运前一周是第一个加价阶段,春运前期是第二阶段,预计从本月9日开始进入第三阶段,票价达到最高。”刘志忠称,分段加价目的是鼓励乘客早日离开,不要集中在高峰期离莞。他预计,高峰期出现在9日至15日,届时车站客流量每日将达七八万人。

    刘志忠称,经过解释动员,车主陆续与车站签订了加班协议,与往年相比加班车数量还增加了二成。现在每天加班车是100班左右,进入高峰期后将增加到400余班。南城车站还从旅游公司调来60多辆旅游车作为应急运力,随时投入营运。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