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法讯网浙江频道 法讯网浙江频道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控告信
控告人:浙江江东街道下湾村村民楼樟法。男。现年67岁。
被控告人:吴广日,浙江义乌市江东街道下湾村民。
控告事实:
2007年3月7日(农历正月十八日),我们村已经有十几年没有迎过龙灯了,村里约定正月二十迎龙灯。其中我们七组生产队共有十几走灯板,我是队长。需要我去协调接灯的工作。我就跑到当时菜市场整理地皮的地方找村民代表楼文三商量正月二十晚上迎灯事宜。结果楼文三不在。当时在场的吴华富跟我说“今天晚上你们组织开会”的。我说,你们党员早就开过了。我干吗?接下来,我又说,我们村里隔水畈的沙挖掉了,现在还在摊在那里。260多亩啦!我们村里旧村改造,老年人是没有土地平方补偿的。有权是“死了的 人”也有土地平方补偿的。当时 本 村民吴广日从旁边赶过来,指责我“你全是讲空话的,都是诬告人的”。我说,“你们家,按市政府规定,有54平方,你妈妈刘八妹有36平方,你们家应该有90个平方”,并且说,我今天不是跟你打架的,我是来找楼文三的。就这样,吴广日对我还是不依不饶,两个人在近距离争执过程中,吴广日用手指不停的指着我的脸。接着,吴广日伸出拳头往我腰部,腹部打了过来。吴广日学过武术,他打我时,我边防备边退步。当时两个人都没有很大受伤。我和吴广日分别被吴华富和吴金清拉开,因吴华富、吴金清与吴广日都是一伙的,名义是在拉架实际是帮吴广日打我,我一看吴广日的人多。就急着想走开
结果吴华富第二次从我的后背,拦腰把我抱住。吴广日乘机抓住了住我的右手用力扭了起来。导致我右手第五掌骨完全性骨折。(同时我报警3次时常一个小时左右都没见到警察处现场),处于逃生的本能我就拼命的往家里跑。。。。。。
一会儿,吴广日与他的妻子、儿子带了7个人追到我家,还要打我被围观的孙文清劝住了。同时报了110,派出所的人来了,把我和吴广日被带到江东派出所做笔录。但是派出所的民警确让打人者去医院治疗,2007年3月7号本人被打所伤,经金华市、义乌市两地法医鉴定为右手轻伤、鼻骨骨折、眼睛为轻微伤,但是当地派出所并没进行调查取证,乱下定性就已证据不足为由放了吴广日,我的权益受到侵害就向义乌市公安局控告,没有没想到义乌市公安局给我的答复与派出所的答复同出一辙“证据不足”不给我处理。为依法维护本人合法权益,本人三年来几十次向省公安厅控告,案件始终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打人凶手吴广日至今仍逍遥法外,既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没有给本人任何经济赔偿。
本人已67岁,从2007年3月7日被吴广日打伤,目前已无法从事劳动。受伤左眼视力明显下降,再加上来申诉中精神创伤。
本人特向义乌市检察院、金华市检察院控告。要求按刑事立案监督程序监督义乌市公安局立案。义乌市公安局立而不侦、久拖不决。
本人请求公安机关领导能给被害人伸张正义,批转指令义乌市公安局尽快给本案一个圆满解决。依法追究打人凶手吴广日刑事责任,并赔偿本人经济损失。
不胜感谢!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