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四项活动”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开展各类“文明创建”载体活动。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评选,深化“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努力打造文明和谐型机关;制定了文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创建实施方案,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法律服务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全面启动“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基层依法治理的实效性,推进全社会法治文明、精神文明的不断提升。
二是开展“三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按照“为政清廉,党风好;开拓进取,业绩好;团结协作,配合好”的要求,推进和谐型机关和班子建设,坚持抓好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使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切实提升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真正成为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领头雁”。
三是开展“三支队伍”素质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机关公务员队伍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开展以“比服务、比水平、比品质、比业绩、比效果”为主要内容的“星级”创建活动,切实纠正法律服务行业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大调解”活动和“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民间纠纷矛盾的能力,促进邻里和睦相处、纯朴乡风民俗新风尚的形成,推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发展。
四是开展“法律八进”普法宣传活动。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载体,围绕“平安丰都”、“法治丰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监所、进中介组织、进单位”活动和“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解决利益诉求,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升公民法制意识和精神文明素质。
(丰都县司法局通讯员 石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