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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保护之困
文章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法讯网作者:严碧华 点击数:1620 更新时间:2010/7/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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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农村耕地保护之困〗的最新评论:

    农村耕地保护之困 -法讯网

    ■CUBN记者 严碧华 北京报道

      7月15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2.2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1.7万亩,呈现违法用地行为总数下降、违法用地面积上升态势。

      近年来,一些地方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大搞“圈地运动”,与此对应的是耕地告急。正是在此背景下,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几年前,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制定,18亿亩耕地红线正式成为土地管理与宏观调控的国策。

      分析人士指出,总体来说,在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农村耕地被破坏仍然堪忧。

      一个村的耕地变迁

      许家台村,隶属天津蓟县许家台乡,一个典型的城乡接合村。

      7月20日,记者查询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蓟县国土资源分局网站获悉,从2009年8月至今,有两次征地公告涉及到该村。

      该村一村民告诉记者,目前,村里2300人左右,本来有几千亩耕地,但绝大部分被征用了,村民无地可种,村集体还剩下300亩左右耕地,这些地是村里以集体名义上收的,就在前不久,涉及他家的耕地也被上收了。

      据村民反映,发生在最近的土地集体收回是在6月18日,村委会主任于志军(注:该村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主任,于2009年8月任满,目前,换届选举还未完成。)在乡里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村西的土地集体收回,其弟于志东以每亩一千元的价格取得了承包权,承包期限为三年。合同约定承包期限内不能改变原土地性质,而后来承包方却取土挖砂,在此过程中,地下水利设施也遭到了破坏。

      一律师向记者表示,《土地管理法》第36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博弈之后的选择

      近年来,占用、破坏耕地的事情在各地时有发生,诸多破坏耕地的新闻见诸报端。

      7月15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半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2.2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1.7万亩,其中耕地4.4万亩,同比分别下降13.9%、上升14.1%、下降6.2%。

      立案查处本期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1万件,涉及土地面积9.7万亩,其中耕地3.3万亩,同比分别下降10.3%、上升35.5%、上升11.1%。

      个别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大,同比上升明显,导致全国上半年发生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上升。

      无论是毁地取沙还是用作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总会有人不顾法律而为之,最大的动因无非是经济利益驱动,保护耕地与经济利益搏奕时,一些地方或个人更多的选择后者。

      力度加大 任重道远

      近年来,耕地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力度明显在加大,但显然仍是任重道远。

      早在2007年,针对耕地保护形势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他强调严格加强土地执法,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他表示,确保18亿亩耕地,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等基本国情和长远发展目标后作出的重大科学决策。保持18亿亩耕地,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

      综合考虑提高粮食单产和耕地复种指数及粮经比等因素,要实现我国粮食基本自给的目标,必须保有18亿亩耕地,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是一个不能再少的数字。保持18亿亩耕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土地不仅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还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必须严格土地监管,维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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