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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合伙制律所诞生记
作者:焦红艳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122  更新时间:2013/12/18 13:19:07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第一次无功而返

       1993年春节刚过,包括郭星亚在内的深圳市司法局一行4人,来到寒冷的北京,试图寻求司法部对律师制度改革的支持。
       那时候,深圳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同时又面临着1997年香港即将回归,深圳在法律服务上需要和香港接轨。
       当时,中国律师尚属于体制内国家干部的一部分,被统称为“国家法律工作者”。
       “在世界各国,律师都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国家法律工作者’的称号,甚至让客户不敢信任我们律师会首先为他们的利益负责,有的甚至担心公司的秘密会被泄露。”时任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的郭星亚认为,是进行改革的时候了。
       在深圳市司法局原局长邹旭东的支持下,深圳市首先开始谋求律师管理制度的改革之路,最后确定改革从六个方面进行,由郭星亚负责起草了具体的改革方案。
       “总的思想就是全面改革,争取一步到位,全部律师成为不占国家编制的社会法律工作者。”郭星亚说。
       改革的六个方面分别是:一、总的改革方案是国办所进行全面改组成各种类型的律师所;二、律师分配方案的改革;三、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注册年审制度;四、制定现有律师和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开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定;五、欢迎外地律师事务所来深圳开办分所;六、制定深圳市有条件的社团、法学研究机构和本市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开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
       改革方案亟待得到司法部的支持。
       来到北京之后,郭星亚他们得到回复:一个星期之后才能见到司法部相关领导。
       就在等待的这一个星期中,郭星亚一行人,试图通过一切可能的方式,让当年的领导们多听听他们的想法,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
       可是,第一次进京的成果并没有朝着他们预期的方向发展。
       郭星亚回忆说:“我们灰溜溜地回到深圳,没有人敢再讲话。”
       之后不久,一封老律师写给国家领导人的告状信转到了深圳市司法局。“这名律师认为,律师是国家的公务员,我们的做法是‘搞自由化’,要打破律师的铁饭碗,对他们不公平。”郭星亚回忆说。
       压力最大的是时任局长邹旭东。
       从一件事情上可以看出邹旭东当时复杂的心情。
       在1991年邹旭东调到司法局之前,深圳已出现了第一个个人所。他上任之初,又有一位律师找到他,希望能被允许出去办所。
       “我告诉他们,不要急,我有想法。”邹旭东对治周末记者说,他当时就想要改革,而且很有信心,“当时的想法是不要试点,一步到位。”
       第一次进京汇报之后,整体改革方案被否定,在这之后,邹旭东答应了那个之前找过他的律师,允许其成立了一家民间性质的律师事务所。
       很多年后,郭星亚去看望已经退休的邹旭东。“她爱人当时告诉我,邹局长整夜整夜地抽烟。”郭星亚说,“作为支持改革的领导,邹局长面临着很大的政治风险,那时候的气氛太沉重了。”

       “就这么干”

       1993年6月,司法部组织一行人到日本考察律师制度,邹旭东带队。
       邹旭东回忆说,考察结束之后,时任全国律协秘书长吴明德前往首都机场接机。在路上吴明德告诉邹旭东,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新上任的司法部部长肖扬提出司法行政改革重中之重就是律师制度的改革。
       当时,改革的主要思路就是把律师变成一种行会管理,使律师成为不占国家行政编制的社会法律工作者。
       第二天一早,邹旭东就到司法部拿回了肖扬的报告,两天之内理清改革思路。“我们一定要搞全面的、自愿的合伙制。”邹旭东对记者说。
       回到深圳,肖扬的报告精神在广东省司法厅还没有传达之时,邹旭东就组织深圳市司法局的党组会议,会上通过了要搞律师合伙制的意见,并决定成立调查组,郭星亚成为具体负责人。
       “当时司法部工作人员周强(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恰好在深圳市司法局挂职局长助理,他成为调查组的另外一名具体负责人。”邹旭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同年8月,深圳市司法局的改革方案摆在了肖扬的案头。这次,由邹旭东亲自带队,郭星亚他们一行再次进京。
       “就这么干。”这是时任司法部部长肖扬的回答。改革方案得到了司法部的认可。
       1993年12月23日,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深圳成立首批13家合伙所。同年底深圳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由原来的13家发展到30多家,一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新格局形成了,并很快波击到全国各地。
       郭星亚说:“之所以要感谢当年的那些领导,是因为他们顶着风险支持我们,如果没有他们,虽然律师制度也能改革,但不会是当年,改革的步伐可能会推迟。”
       “深圳律师无论是在业务拓展还是体制改革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律师的前面,不愧为改革开放试验地的律师,深圳律师曾经辉煌过。”郭星亚说。
       为此,深圳市司法局荣立司法部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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