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压力大
在北京某小贷公司总经理李磊(化名)看来,税负压力大可能是部分追逐利润的小贷公司从事吸收存款、发放高利贷业务的重要原因。 依据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将小贷公司定位为工商企业,其税负标准也要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的标准来征收,即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25%的企业所得税等。 有知情人士表示,因为税负较重,某家已经倒闭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税后收益率仅为0.23%。 说到税负问题,杜晓山非常激动:“关于税负问题,不少小贷公司曾向我反映过,我也向主管部门进行过反映。但目前为止,并无全国性的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财税优惠政策。” “小贷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但是可以放贷,本质上是金融机构,定位为工商企业是名不正言不顺。我建议定位为非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杜晓山进一步表示。 杜晓山认为,如果将小贷公司定位为一般的工商企业,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不能够享受金融机构同等的财税政策,税收就会比金融机构高很多。而且,国家对做小额贷款、支持三农的金融机构都有优惠政策,工商企业则不能享受这些政策,这对小贷公司来说,是不合理的。 在2014年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年会暨中国小额信贷峰会上,上海快鹿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施建祥在发言中指出,为什么小贷公司是类金融的企业,它们从事着和金融银行一样风险的行业,但小贷公司的税收却和银行不一样,这样它们的成本就很高。 位于北京的恒源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张连宝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表示,5000万元注册资金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就相当于50万元注册资金的商贸企业,我们也算是中小企业。希望国家能针对我们这个行业有一些财税支持政策,比如在税收上优惠,在财政上补贴等。 但目前来看,小贷公司在全国各地所面临的税收政策不统一,除了一些省市已出台部分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财税优惠政策外,比如,深圳市发布通知明确小贷公司适用金融企业的税收政策,大多数地方的小贷公司税收还是参照一般工商企业执行。
融资渠道受限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杜晓山表示,内蒙古小贷行业出现当前现状,不仅和监管、经济大环境、高利贷等有关,还和其融资方式存在一定关联。 比如在鄂尔多斯,小贷公司刚兴起的时候,当自有资金发放完后,小贷公司的老板就会以高回报的方式将亲朋好友的钱集资过来,然后投资到房地产等行业,但最后房地产市场萧条,房子卖不出去,资金链断裂,从而导致跳楼等各种恶性事件发生。 “它们为什么要向亲朋好友借钱,而不是向银行借?”法治周末记者问道。 “一是银行不愿意借钱给小贷公司,二是即使银行愿意借,借的量还是有限的,并且也只借给那些经营比较好的小贷公司。”杜晓山说。 据了解,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小贷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并且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这两条规定限制了小贷公司的融资力度。 陈波也表示,现实中,由于大银行不愿意放下身段,同时也是考虑到风险的控制问题,所以多数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小贷公司。“只能贷不能存”的经营模式,要求小贷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来发放贷款。如果资金紧缺融资途径又非常有限,所以很容易导致其资金供应不上。 施建祥在2014年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年会暨中国小额信贷峰会发言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对于整个上海的小贷公司来讲,得到银行贷款的总比例不到35%。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我们肯定不会贷款给小贷公司,它们的风险防范能力远远弱于我们,我们为什么要贷款给它们。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为什么从银行贷款难?其实监管层也在起作用,尤其是在初期,监管层不让银行贷款给小贷公司,所以很多地方,银行都不愿贷款给小贷公司。” 据了解,自2011年下半年起,内蒙古银监部门出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等因素考虑,全面叫停了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小贷公司的融资合作。 东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亿元,也是内蒙古小贷公司行业的龙头之一。东信公司执行总经理孙德林曾说,融资合作被叫停前,东信公司先后从建设银行等3家银行获得过3笔贷款,总额为1.9亿元。有两家银行还主动提出扩大合作,新政策出台后,这些合作都被迫终止了。 李磊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方面,银行有自己的贷款渠道,不需要借助小贷公司的渠道去做贷款;另外一个方面,小贷公司和银行有各自的风控流程或者理念,如果二者理念不契合,就不会合作,就算是契合,也是先做尝试,银行投入的资金也是非常少的。” “资金短缺已经成了很多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难题,并给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阻碍。”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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