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中国小贷公司发展遇难题
作者:马金顺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628  更新时间:2015/1/21 16:26:0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转型为村镇银行难

       在2014年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年会暨中国小额信贷峰会上,施建祥表示小贷公司的发展盲目,但是其发展的明天在哪里?实在找不到。
       近日,四川成都瑞达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峰小贷)在媒体刊登公告,称该公司决定注销。
       瑞达峰小贷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金3亿元。成立不到两年时间,该公司为何选择注销?
       法治周末记者就此致电瑞达峰小贷,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正在进行清算,不接受媒体采访。不过,据媒体报道,该公司选择退出是因为小贷公司的发展环境并不理想,发展现实与当初设立公司的期望相差太大,所以股东选择退出。
       据陈波介绍,5年前是小贷公司设立的高峰,很多自然人、法人设立小贷公司,一方面是奔着小贷公司产生的高额利润而去,另一方面则是看中了其转制成为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的光明前景。
       “但依据意见,小贷公司要是改制为村镇银行,国有银行要占大股,这样等于给别人打工,很多小贷公司不愿意做这个事情。”陈波说。
       李磊也表示,能够成为银行,对于一个企业家来说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转为银行,门槛相对较高,不是说市面上这些公司能够达到的。另一方面,改制为银行之后,必须纳入到银监会的管理之下,可能很多地方需要做调整,包括机构人员各方面都要匹配,这个成本其实是很大的。实践中,即使在实力允许的情况下,也不会有几家公司主动地考虑转为银行。
       在杜晓山看来,一些小贷公司不愿转为村镇银行,可能处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从目前来看,村镇银行最大的困难就是吸储难,因为其区域受限,并且还是一个新银行,初期得不到客户的信任;二是改制为村镇银行后,小贷公司的负责人变为小股东,人微言轻,受“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观念的影响,他们也不愿意转。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虽然早在2009年,银监会就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明确了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改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要求等。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一家小贷公司迈出实质性步伐。”
       “如果现有体制不改,不将金融市场放开,不将小贷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与国有银行或者其他的准金融机构进行竞争,就相当于很多小贷公司是没有升级渠道的。”陈波说。

上一页  [1] [2] [3]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