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专题: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大数据
作者:陈磊 吕斌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533  更新时间:2015/2/11 9:34:2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专题

       编者按:2月10日,《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新鲜出炉,这已经是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联合相关单位第六次发布相关报告。这个报告,击中了企业家面临的一些问题的关键地方,触到了痛点。
       企业家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想振兴,没有一批优秀的企业,那绝对是不可能的。而中国的企业家群体又比较特殊,有大量的国企领导高管,还有民企和混合所有制企业高管,这个群体生长在这个环境里,他们身上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成绩当然非常大,给国家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问题也触目惊心。
       企业及企业家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外部环境即法治环境息息相关。如果社会不能给企业及企业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并且让企业在这个环境里健康地成长,那么整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就很难实现。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企业家所处外部环境的改善,也是个喜讯。
       但仅有中央的决策还是不够的。作为企业来说,一方面,企业家要争取一个好的环境;另外,对于内部怎么样依法管理,保障每一个普通员工的法定基本权利,真正地形成一个良好的依法治理的小气候,这是必不可少的。而作为媒体,我们要为创造这么一个环境,包括大环境和小环境,鼓与呼。]

       国家对腐败犯罪的“零容忍”政策,致使大量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件浮出水面,2014年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件数量创下6年来之最

法治周末记者 陈磊
《法人》记者 吕斌

       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广东省广州市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新(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由广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2014年10月20日,李志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李志新是2014年落马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之一,当年共有国有企业负责人犯罪或涉嫌犯罪案例245件。
       这是2月10日发布的《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以下简称《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中披露的数据,该报告由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法治周末报社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测室联合发布。
       “看中央巡视组最近对几家央企的巡视,得出的问题触目惊心。”《法制日报》副总编辑伍彪在发布会上致辞时表示,企业及企业家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外部环境即法治环境息息相关。
       有人认为,如果社会不能给企业及企业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并且让企业在这个环境里健康地成长,那么整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主笔、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王林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14年企业家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受社会政策、刑事政策的影响比较大”。
       王林林指出,国家对腐败犯罪的“零容忍”政策,致使大量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件浮出水面,2014年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件数量创下6年来之最,并且相当于前5年总和(330件)的四分之三。

       民营企业家犯罪“双降”

       李志新落马之前,担任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职已经超过10年。
       该集团是中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业之一,集团资产总值44.6亿元,下辖33家企业。
       资料显示,1989年10月,广东省四会人李志新转业到广州市外经贸委工作。1991年,李志新被调往广州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领导职务,历任纪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董事长。
       2003年,广州外贸的领军企业——广州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和广州纺织工业整合重组,组建了一家新型的集科工贸于一体的企业,即广州纺织工贸集团。李志新走马上任,成为了这家大型纺织工贸企业集团的董事长、总裁。
       2014年10月20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通报称,李志新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接受组织调查。3个月后,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州市检察院对李志新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李志新案正是《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课题组收集的样本之一。
       为了客观反映2014年中国企业家犯罪的基本现状,课题组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新华网等媒体上公开报道的企业家犯罪信息中,收集了2014年1月1日至12月25日(课题组注:鉴于法院司法习惯,将12月25日作为当年的结案时间)期间的426起案例。
       《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中,“企业家”指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企业高管。“犯罪”,在具体案例中包括“犯罪”与“涉嫌犯罪”。
       根据统计数据,426起案例中,除了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245件之外,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181件,占比四成多。
       根据《法人》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的媒体案例统计数据,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270件,占所有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三。   王林林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与2013年相比,2014年民营企业家涉及的犯罪案件在绝对数和所占比例上均有所下降。但民营企业家涉案情况依然严峻。
       德衡律师集团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在《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会上发言时认为,一些民营企业家在付出巨大艰辛之后取得一定成就,而一旦涉案则往往一蹶不振,这不能不令人惋惜。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志强则认为,与国企高管相比,多数民营企业家文化水平不高,且背后缺乏相应的政策及行政支持,因此对于民营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防控更为迫切。

[1] [2] [3]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