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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落马企业家屡卷入官员腐败案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法宣网作者:陈霄 点击数:11046 更新时间:2015/2/1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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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专题:落马企业家屡卷入官员腐败案〗的最新评论:

             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专题

    落马企业家屡卷入官员腐败案

    法治周末记者 陈霄

           2月9日,未满50岁的刘汉在湖北咸宁被执行死刑。与这位昔日的神秘富豪一同赴死的,还有当年与他在四川时风光无限的刘维等4人。
           在四川地产界,叱咤风云多年的刘汉固然没有想到这一天的到来。“保护伞”的存在,曾使他和他的集团坐大成势,屡屡“逢凶化吉”。
           政商勾结、群体腐败现象严重,是2014年度企业家犯罪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由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法治周末报社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测室联合发布的《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指出,企业家因卷入官员腐败案而被调查的不在少数。

           相互牵连

           刘汉曾是四川最大的民营企业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上市公司金路集团董事长,旗下拥有数十家子公司,横跨金融证券、能源电力、矿产开发、房地产等多个领域,资产高达数百亿元,当年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
           据《人民日报》报道,刘汉兄弟在四川肆意妄为的十多年间,虽屡次涉案被查,但每次都能逢凶化吉,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行贿、帮助升迁、提供毒品等手段,建立起复杂的关系网,骗取政治资本,寻找“保护伞”,“连政界、商界、司法界的人也要避让三分”。刘汉等人案发后,一起被提起公诉的,包括当地的3名政法干部: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政委刘学军、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原处长吕斌和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忠伟。
           据其团伙核心成员供述,近年来刘汉的关系网随着经济实力的扩张水涨船高,从最先起家的广汉、德阳,辐射到绵阳、成都,乃至北京。尤其是有了省政协常委的身份后,他结交的官员级别已非普通富豪所能比。为拉拢腐蚀官员,刘汉不惜重金铺路。
           “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1月16日,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里作最后陈述时,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说。
           从法庭文件来看,季建业提到的这些朋友,有些是他在商界扶持的老总,有些是早就下海经商的其原同僚部下,为季建业在经济上提供帮助,季建业则在商业项目上对他们予以照顾,彼此帮忙,形成利益链条。季建业的落马,也使这些“朋友们”进入司法机关的视野。
           另外一个政商勾结的典型则是山西反腐系列案中的邢利斌案。煤业大亨邢利斌纵横山西商场多年,在当地政、商两界人脉极广,经营的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是山西省最大的民营煤炭企业,曾因“7000万嫁女事件”而广为人知。他的被查据认为是拉开了吕梁官场的反腐序幕。
           2014年8月23日,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调查,其后一周,吕梁市又有3名重量级煤炭、钢铁领域企业家被带走调查。
           据媒体引述接受山西省委人士的消息称,聂春玉被查主要涉及在吕梁任职期间收受煤矿老板贿赂等经济问题,极可能是由煤老板邢利斌牵出。
           聂春玉此前曾主政吕梁8年,彼时正值煤炭的黄金时期,积极推动了两次煤改(2005年的产权改革和2007年的资源整合),在此过程中吕梁出现了多位能源大鳄。吕梁多位煤老板在受访时承认,在资源整合中政府起到了主持作用,哪家企业可以整合小煤矿,政府说了算,煤老板与政府的关系至关重要。
           在这之后,吕梁出现了煤炭资源大鳄。媒体报道引述多位吕梁官员消息来源称,这些煤业大亨本人或者亲属在市政协和政府部门任职,家族横跨政、商两界,影响力大过县委书记。
           一位长期观察吕梁政商环境的山西学者介绍说,自上世纪90年代,政商互动就已出现,官员多以入干股的形式获益,但基本只涉及区县级别。
           聂春玉执政期间,这种互动达市级层面,煤老板与当地官员相互支持、利用,形成政商互动关系网,官员竞选时找老板借款或由老板资助上位,即由老板资助官员买官;而老板遇到问题,由官员出面摆平。
           “邢利斌案表现出的政商勾结、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并非个案,而是一种潜在化的常态。”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告撰写人王林林博士称。
           中央巡视组刚刚公布的央企专项巡视问题清单中就指出,中国最大的煤炭企业神华集团煤炭灭火工程管理混乱,一些私人老板受利益驱动并得到“权力”庇佑,打着灭火工程旗号大肆开采和销售煤炭,甚至故意制造煤田火点,谎报灭火项目。

           政商关系难题

           《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指出,政商关系自古就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在法治框架下的政商合作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而游走于法律制度之外的勾结无论对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管理制度的完善均极具破坏力。
           首先,政商勾结,给权力寻租创造客观便利,败坏政风。因而,对于政商勾结的腐败现象,常常遭到全社会的集体批判。
           其次,政商勾结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新的利益阶层的出现,打破了原有的调节市场经济规则,使市场变得混乱无序并不时伴有野蛮、恶劣的竞争,吞噬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
           再次,政商勾结使财富固化,市场调节、分配资源的功能减弱,反而是游走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之外的“第三种力量”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方向,造成市场自生机能的萎缩,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讲,具有致命的破坏性。
           长期从事相关实务的律师王幸福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说,实践中相当多的老板把所谓“商圣”胡雪岩作为学习榜样。胡雪岩被称为红顶商人,是典型的政商勾结发家致富。
           王幸福承认,企业经营绕不开复杂的政商关系。政府手中往往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的政府权力仍对企业有实质上的生杀予夺的权力,在一些特殊行业更是如此。因此,企业家免不了要同政府各主管部门打交道。
           而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企业经营环境比较特殊,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官本位比较严重的社会。在这种并不健全的法治环境和商业环境中,如何经营企业和同时处理好政商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与政府部门保持沟通是必要的,除了市场因素,企业家要花费大量精力放在经营人脉,争夺有利的行政资源上。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对企业发展和壮大非常有帮助。但是另一方面,与官员保持过分密切的私人关系,一旦逾越红线,企业家和企业都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王幸福说。
           企业家寻求政商不良互动的途径有其无奈之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就指出,当前民营企业家犯罪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官商结合型犯罪,二是“求生型犯罪”。政府拥有巨大的经济权力,权力滋生欲望,寻租可能性上升;此外,法治的不健全和人权的缺乏保障,民营企业家必然要寻求权力庇护。
           王幸福提醒,企业家必须学会改变以前官商勾结的商业模式。我国正在建设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一切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
           当然,“社会要为企业家创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减少权力在资源配置、市场控制等方面的障碍,使企业家眼中的政商关系由潜规则变成明规则,使得企业家信仰权力变为信仰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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