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翟欣欣代理律师易某接受委托前在为
·宋喆离婚案今日开庭,代理律师被曝
·北京一律所被指骗委托费,涉案人被
·贵州剑河县律师代理行政补偿案件一
·司法部、最高法权力任性  帮律师垄
·律师界评奖风云正起
·海归律师助力中国专利“出海”
·法律院系盲目扩招致恶果,台湾律师
点击TOP(10)  
·翟欣欣代理律师易某接受委托前在为
·宋喆离婚案今日开庭,代理律师被曝
·北京一律所被指骗委托费,涉案人被
·贵州剑河县律师代理行政补偿案件一
·司法部、最高法权力任性  帮律师垄
·律师界评奖风云正起
·海归律师助力中国专利“出海”
·法律院系盲目扩招致恶果,台湾律师
·20年,合伙制律所迈入“春秋战国
·陕西县域律师后继乏人
图片文章  

翟欣欣代理律师易某

宋喆离婚案今日开庭

北京一律所被指骗委

法律院系盲目扩招致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律师在线 >> 动态 >> 正文
贵州剑河县律师代理行政补偿案件一审胜诉
文章来源:fxw.name 法讯网作者:欧剑云 点击数:141670 更新时间:2016/3/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 。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6753111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贵州剑河县律师代理行政补偿案件一审胜诉〗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讯(通讯员 欧剑云)近日,贵州剑河县律师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为其代理的一起行政补偿案件一审得到了胜诉,树立和维护了县人民政府的权威。

        据悉,2015年5月,剑河县磻溪镇亨达石材厂业主以石材厂停止作业和机械设备损失为由,将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起诉至剑河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县人民政府补偿停工停业损失746660.20元和机械设备损失295500元,合计1042160.20元。为此,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充分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及时对相关证据进行调取、代写答辩状,并在庭审中提出:原告起诉要求补偿停业损失和机械设备损失没有事实依据,其理由是剑河磻溪到锦屏平秋旅游公路建设时剑河县交通局与原告达成搬迁协议,原告已按协议得到23.5万元的补偿金;原告停业的原因是其持有的《采矿许可证》于2009年已过期,没有重新办理,且原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开采条件,并不是被告县人民政府的行为导致原告不能恢复生产;原告与下磻溪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已于2011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未能重新找到开采点。原告歇业的原因不是被告剑河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造成的,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律师的代理意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全部得到了法庭的采纳,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4年以来,剑河县积极推行法律顾问覆盖县、乡(镇)政府和村居机制,通过指派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为政府出谋划策,指导和帮助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山林土地纠纷及房屋拆迁等案件,代理政府出庭参与行政诉讼等活动,助推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派驻23名司法干警担任36个村的法律顾问,担任72家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发放法律顾问便民服务卡3600余张。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1430人次,代书448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0件,深受广大干部群众欢迎和好评。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