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据北京晨报讯 认为对方在广告合同期满后仍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女演员范冰冰将两家合作厂商山东盛德泰食品有限公司和广东钜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5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范冰冰发现,上述两公司在回收期过后仍在使用原广告进行商业宣传,两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多次协商未果后,故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其肖像,并向山东盛德泰食品有限公司索赔230万元,向广东钜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索赔220万元。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