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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特大贩毒案,约500克毒品在警方办公室不翼而飞。是否追查涉嫌包庇毒贩的警察,检方和警方却意见相左。
黄百炼被免职了。3月17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下发通知,免去他禁毒支队禁毒预防教育大队(下称三大队)大队长的职务。
“这是对我的打击报复。”黄百炼说。这位现年48岁,从警25年的老警员告诉财新记者,三年前他破获一起特大贩毒团伙案,但在案件尚未移交检方期间,约500克麻古(一种新型毒品,主要成分是冰毒,是加工后的冰毒片剂——编者注)及少量大麻,在三大队办公室的柜子里神秘丢失。
相关证据指向他的下属、三大队警官王斌,涉嫌偷走了这批毒品。同时,他的上司、禁毒支队副支队长黄中祥和王斌,涉嫌包庇毒贩。自2009年起,黄百炼多次向公安系统各级领导反映情况;2011年5月起,他开始向郴州市检察院举报。
黄百炼认为,正是他的举报行为触怒有关方面,最终被免职。而在此前,他已经历了被“集中谈话”“隔离审查”“停职”“暂缓免职”等连珠炮式的“整肃”。
郴州市检方早已初步认定王斌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并责成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是,被实名举报的相关警察至今仍身在警界。当地检方和警方为这一毒品丢失迷案的微妙博弈,至今结果还不明朗。
警检异见
拿到免职通知文件的那一刻,黄百炼早已不在乎自己的职务,“这么明显的包庇行为,毒品在警察眼皮底下失踪,这个事情必须调查清楚!”
为了让警方正视500克毒品丢失严重性,黄百炼在警方内部反映无果之后,将举报材料投送给了检察院和纪委部门。与警方的态度不同,湖南省郴州市检察院的初步调查结果,支持了黄百炼的举报。
郴州市检察院反渎职反侵权局2011年11月26日曾给予黄百炼书面答复称,王斌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符合立案条件,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管辖的规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系公安机关管辖的罪名,故建议市政法委责成公安机关对王斌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一位名叫曹继跃的家长在儿子因为贩毒罪入狱后,多年来上访举报黄中祥和王斌对儿子进行诱供。曹继跃说,“他们栽赃陷害我儿子,要我儿子一个人‘顶罪’,试图放走郴州大‘毒枭’”。
2011年12月16日,曹继跃收到了郴州市涉法涉诉办公室的书面回函。该回函称,“市检察院向我办回复初查结果,认为王斌已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对于黄中祥可能存在的问题,则“有待于王斌案侦查后再定”。
郴州当地多位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称,身为禁毒支队副支队长的黄中祥,曾于2002年及2005年,分别因两起涉毒案件被郴州市纪委“双规”,但此后都平安过关。
“只要把材料摆到桌子上一看,都可以辨别是非,不需要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对这事都可以判断,哪个对哪个不对。”在接待黄百炼申诉时,郴州市检方一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领导如此表态,“这个案子还有什么讲的,肯定要查的。这案子不查,郴州市检察院反渎局这块牌子都会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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