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点击TOP(10)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母子对薄公堂 调解延续亲情
·最高法: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

最高法:能“活封”…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政法动态 >> 正文
湖南郴州禁毒大队长举报警方丢失500克毒品被免职
文章来源:汉网 中国法宣网作者:郑道 点击数:11399 更新时间:2012/5/2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湖南郴州禁毒大队长举报警方丢失500克毒品被免职〗的最新评论:

    破案之后

    2010年8月,邓波特大贩毒团伙成员被悉数逮捕并移送检方起诉。当年年底,经郴州市中级法院判决,首犯邓波被判处无期徒刑,从犯谢赛华被判15年有期徒刑,从犯谢当杰被判12年徒刑,从犯曹智磊被判9年有期徒刑。

    此外,涉入此案的两名警界“内鬼”,唐凯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王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对于在办公室丢失的毒品,黄百炼继续坚持向上级领导反映。然而,“7·18”案结案后,黄百炼向省公安厅反映检举不久,郴州市公安局向他传达了一个决定——停职,禁毒支队三大队由副大队长主持日常工作。

    2011年3月18日,黄百炼再次被停职反省,期间不安排工作。理由是他在当年禁毒支队的工作考评中名列第四。吊诡的是,考评的对象仅有五个人,王斌排名列黄百炼之前,而因“7·18”案发生争执,王斌并没有被安排工作。

    “这是有人故意报复我的。”黄百炼说,早在2010年9月中旬,郴州市公安局内部即成立了一个整顿小组,整顿的对象是禁毒支队。在动员警察们对禁毒支队三个大队长是否称职进行投票时,因支持票数超过半数,黄百炼在整顿行动中未受影响。

    几乎在黄百炼被停职的同时,郴州市公安局调查组相关负责人找协助黄侦办“7·18”案的邓志成谈话。据邓志成称,在谈话时,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专案组组长李树红表示,“禁毒支队领导当时想把盗窃毒品的事捂住”。

    2011年5月16日,唐国栋等领导找黄百炼谈话。听了黄百炼关于毒品丢失情况的汇报后,唐国栋称,此前公安局调查组向他汇报的内容,和黄百炼所反映的情况“有出入”,而且有“重大出入”,他“感到很蹊跷”;但法院对邓波特大贩毒团伙案的判决,支持了黄百炼的意见,因此他认为黄百炼是“对的”。唐国栋同时表示,要组织力量调查黄百炼举报的相关问题。

    “当时,纪委对我的免职书都已经打印出来了。”黄百炼说,但听了前述汇报之后,唐国栋决定暂缓对黄的免职,但大队工作仍由副大队长主持。

    实际上,举报黄中祥及王斌的不止黄百炼一人。曹智磊被捕后,其父曹继跃通过到看守所探视等途径,认为曹智磊是被诱供构陷。

    曹继跃对财新记者称,在他儿子被抓的第二天,黄中祥、王斌采取了“诱惑的手段”进行审讯——承认吸毒,就能按“非法持有”处理,否则就按贩毒追究,就得重判。

    对曹继跃的举报,2010年5月28日,郴州市公安局纪委回复称:通过对禁毒领导和禁毒支队办理“7·18”案件的主办、协办侦查员和犯罪嫌疑人曹智磊等人的调查核实,以及查阅案件相关法律文书,未发现办案民警存在徇私枉法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但是,该案的主办侦查员黄百炼和协办侦查员邓志成均向财新记者证实,郴州市公安局纪委从未就调查核实前述举报找过他们。

    对于黄百炼举报的问题,唐国栋的态度后来发生了变化。相关录音材料证实,唐国栋给黄百炼的回复称,罪犯邓波此前仅关到自愿戒毒所有错,但其并未逃脱,没有造成后果;而黄百炼当时现场缴获的“疑似毒品”失踪是事实,但因当时没过磅,不能认定重量,而没有经过化验,更不能认定就是毒品。

    维护威信

    实际上,早在2009年9月中旬,湖南省公安厅纪委一个两人的专案组就进驻郴州,对黄百炼反映的黄中祥、王斌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王斌涉嫌盗窃毒品进行调查,但后来未见处理结果。

    在公安系统内部检举无果之后,黄百炼向郴州市检察院提交了他所掌握的相关材料。然而,举报仍是石沉大海。

    转机发生在2011年6月30日。当天,《南方周末》首次披露了黄百炼在侦办贩毒案件过程中,因举报上司及下属涉嫌包庇毒贩而被“整肃”的事件。随着舆论的发酵,事件引起郴州市和湖南省有关部门的重视。

    湖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责成郴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迅速调查并及时报告进展及结果”。此外,湖南省公安厅纪委也派人再赴郴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为此,郴州市委政法委决定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自召集市纪委、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集体研究黄百炼举报的内容。

    相关会议纪要显示,检方认为黄中祥及王斌有涉嫌徇私枉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而两包毒品在禁毒支队的办公室柜子里不翼而飞,王斌有重大偷盗嫌疑。检方的意见是,公安局应该立即立案并由刑侦部门进行侦查。

    但出席会议的郴州市公安局代表则认为黄中祥、王斌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仅凭黄百炼当时对贩毒嫌疑人邓波、曹智磊的讯问口供,不能认定就是贩卖毒品案;而黄中祥、王斌等人把贩卖毒品降格为非法持有毒品重新讯问,是根据办案的需要。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黄百炼的举报,“市公安局纪委和湖南省公安厅纪委都成立了专案组对这个案子都做了调查,结论就是黄中祥、王斌不构成犯罪,我们要维护省公安厅纪委和郴州市公安纪委的威信”。

    2011年10月,郴州市政法委再次召集市纪委、公安、检察等部门讨论此事案。彼时,郴州市检察院拿出一个准备对黄中祥、王斌采取措施的方案,再次遭到郴州市公安局的反对。

    2011年11月,郴州市公安局局长唐国栋,成为郴州市副市长候选人,并于当年12月30日正式当选。

    对黄百炼举报事项的调查和处理,由此陷入僵局。

    “副市长、公安局长都是这种态度,(其他人)还好表什么态?”郴州市检方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领导说,“但要我们检察院搞一个不立案的东西给公安局,这个东西我们不会搞。”

    郴州检方通过纪委,责成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黄百炼举报事宜,迄今已过去四个多月了。目前,王斌、黄中祥仍身在警界。

    上一页  [1] [2] [3] [4]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