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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涉嫌非法拘禁,两被告一审获刑
文章来源:fxw.name 法讯网作者:严如国 点击数:11139 更新时间:2014/9/1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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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追讨债务涉嫌非法拘禁,两被告一审获刑〗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讯(通讯员 严如国)为追讨债务,李忠良(绰号哈儿)和王晓华将三名债务人拘禁在阿瓦提县皇家宾馆一房间,直至公安机关将三名被害人解救。2014年8月29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忠良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王晓华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11月28日,被告人李忠良、王晓华为索要债务,将被害人李勇、王燕、刘宏等三人拘禁在阿瓦提县皇家宾馆511房间并由被告人王晓华负责看守。直至2013年11月30日,三被害人被公安机关解救。

        在庭审中,二被告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及照片、辨认笔录,视听资料光碟等证据证实两被告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认为,被告人李忠良、王晓华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李忠良、王晓华属共同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李忠良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晓华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比照主犯从轻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均系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二被告均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二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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