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法讯网讯(撰稿人 张瑾)俗话说:“姑舅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连着筋。”在一般人看来,外甥和娘舅那是至亲,但外甥要是“看中”了娘舅家的东西,那娘舅可就遭殃了。日前,安徽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骆某盗窃一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骆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人民币。
经查明,骆某熟知其舅舅董某某有将钱埋藏于地下的习惯,2014年12月中旬的一天,骆某驾驶一辆轿车窜至其舅舅新房,趁家中无人之机,翻墙入室进入院内,将其舅舅埋藏于院内的28万元现金盗走。2015年2月18日,被害人董某某发现钱被盗遂报案。2月23日,被告人骆某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在投案途中被抓获。归案后,骆某退还被害人董某某现金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骆某案发后主动到案,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自首,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