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点击TOP(10)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非急救转运途中病人死亡,谁之责?
图片文章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

员工参加答谢会中奖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律大讲堂 >> 说法 >> 正文
警惕网络理财公司骗局
文章来源:新华网 法讯网作者:郑良 点击数:11257 更新时间:2009/11/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 。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6753111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警惕网络理财公司骗局〗的最新评论:

     

      新华网厦门11月3日专电(记者 郑良)  开设网络投资理财公司、骗取受害者198万元,开设“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公司”的犯罪嫌疑人苏某近日在福建泉州落网,泉州警方提醒公众警惕“网络理财公司”骗局。

      泉州警方介绍,今年10月26日,泉州石狮市公安局经侦查布控,协助广东佛山市顺德警方抓获涉嫌重大合同诈骗达213万元的网上在逃人员苏某。

      经查,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苏某利用在互联网上开设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公司,诱骗受害者刘某在互联网上签订投资合同、支付会员费成为该公司会员。之后,刘某通过网上银行于今年7月间分4次将213万元人民币的投资款转账给该公司提供的账户,委托他们公司代理投资买卖股票。

      7月间,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4次返还14.8万元给刘某,7月19日,刘某发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不能登录,公司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系,随即报案。

      泉州警方提醒,当前,不法分子在互联网网站建立所谓“投资理财公司”,打着“网络投资理财”旗号实施诈骗案件屡见不鲜,这类网络投资理财公司通常宣称“高收益、低风险或零风险”,许诺种种诱人条件,诱骗受害者委托投资理财,达到诈骗目的。

      泉州警方提醒,投资者要了解国家相关投资法规政策,了解所谓“网络投资理财公司”是否具有证券经营业务资格,警惕该类诈骗。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