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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蛟河:告不倒的“亿元资产私吞”谜局
作者:千龙  文章来源:千龙网  点击数20946  更新时间:2011/12/6 10:10:58  文章录入:muna888  责任编辑:海波

    吉林市下属的蛟河市天岗镇,凭借石灰石矿的资源优势,获得国家投资6000多万,建成当地小有名气的国企——蛟河水泥厂。在市场考验和体制挑战面前,水泥厂也毫无例外地经历着很多国企的命运——破产或改制。所不同的是,蛟河水泥厂法人代表张忠谦第一次搞出来个“假破产”,危害了大庆石油管理局的利益,曾被大庆石油管理局举报给当时的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而未得逞;第二次,“假破产”成功,亿元资产被曾任水泥厂厂长、蛟河市副市长张忠谦个人私吞,千名职工近十三年上访举报,成为影响当地稳定的一大隐患。蛟河水泥厂到底怎么了?亿元资产被私吞为何十余年难查?张忠谦缘何成为“不倒翁”?谁能让上访职工成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近日,记者走进蛟河解读“告不倒”谜局。

谁在为假破产、假转制撑腰?

    1998年2月28日,对于吉林市蛟河水泥厂职工来说,是一个难以割舍的阴霾之日。因为从这天开始,他们赖以生存、生活、发展的水泥厂被蛟河市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当然,在经历破产转制乱象、历经上访维权纷争后的今天,职工们才知道十三年前的破产仅仅是噩梦的开始……

    假破产,真逃债,高层重视方原形毕露。对于98年水泥厂的破产,陷入复杂纠结的不仅仅是厂职工,还有黑龙江大庆石油管理局。蛟河水泥很长时间主要是给大庆石油管理局供货,并向大庆借2000多万进行企业改造。为了逃债,蛟河水泥厂选择“破产”。大庆石油果敢选择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直接上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李鹏委员长揭露“假破产”实质。同年10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就蛟河水泥厂搞假破产、逃避债务、非法转让破产企业财产等进行重新审理,并将结果函告。迫于全国人大高层重视,蛟河水泥厂的假“破产”很快原形毕露并夭折。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法院宣告破产的蛟河水泥厂,本应由清算组在法院的主持下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分配,而蹊跷的是就在破产同日,蛟河市计划经济委员会无视破产程序已经开始,却以甲方身份与吉林省吉林市中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签订有偿转让合同,将破产企业蛟河水泥厂现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土地及矿产资源使用权等作价3090.8万元,有偿转让给中庆公司。虽然在合同中规定中庆公司承担水泥厂所欠职工工资、生活费、职工集资本息、职工安置费及农行贷款等合计为3090.8万元,但实际则是中庆公司不需拿一分钱即取得破产企业,使几千万元的国有资产白白流失,破产企业无产可破。大量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受偿,国有资产无法追回,仅大庆石油管理局所属建材公司就将有3100万元债权落空。借破产为名,行躲债之实,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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