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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公楼非要强占300亩基本农田? --对黑龙江省绥化市党政办公楼占地的调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李堂平 点击数:116815 更新时间:2007/4/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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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办公楼非要强占300亩基本农田? --对黑龙江省绥化市党政办公楼占地的调查〗的最新评论:

     荒地中立着的孤岛—温室

        李金锁指着绥化街区上挂着的“寒地黑土”宣传牌子说,世界上只有两块最肥沃的黑土地,一个在非洲,一个就是绥化的土地。但这么好的土地就这么荒着不让种,真让人气愤!
      被荒芜的土地土质会这么好?世界上只有两块黑土地,而中国唯一的一块竟然就是脚下这片土地?记者查阅了很多资料,在绥化的一个招商引资的文件上发现写着“翻开世界的版图,您可以找到仅有的两块黑土地,一块在北美洲,一块在中国的松嫩平原,绥化市恰如镶嵌在这块锦绣如织黑土地上的璀璨明珠,令世人瞩目”。
    政府说法:办公楼不豪华,征地也合法!
      4月10日,绥化市政府办公室以绥政办发[2007]17号文件,就办公大楼的占地问题作了专门的情况报告:
      2000年,绥化撤地设市后,市委市政府针对办公用房陈旧、设施老化、办公条件亟待改善,且已构成危房等实际情况,于2001年正式将市党政办公大楼建设工程立项报省政府审批,2002年,黑龙江省政府原则同意,并分年度拨付建设资金1500万元。当年初与军分区置换了9万平方米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并达成由哈建二公司投建、市政府逐年偿还的协议。由于马德和王慎义产生分歧而致工程没按计划开工建设,紧接着“马、王”案发,该项目搁浅。2003年,新任市委、市政府及班子领导在2月28日决定,通过招商引资以土地置换方式为主建设办公大楼。同时考虑到入驻办公大楼的单位多,须重新选址征地建设,就包括北林区九三管理区五委54户农户。后市国土局将第11批次建设用地上报省厅,2004年1月18日,黑龙江省政府以黑政土[2004]2号文件批复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在2003年12月1日,市里与唯一同意此种方式建设的旭阳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式签订了合同。 原市委、市政府宗地336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64200平方米)顶抵建设资金1900万元。 
      对于征地补偿问题,市政府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比省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增加一倍多,作到了所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均在“两公告”下发3日内及时、全额拨付到被征地九三管理区。当时就有46户农民领了安置补助费等费用,而李逵等8户以预告后抢占棚室政府不予补偿为由拒绝领取,并请了律师上访告状。经多方做工作李逵等不同意征地,后来政府决定修改调整建设选地计划,北退东各300米建设办公楼,而新征的土地依法继续征用,作为以后图书馆等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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