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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功臣”变身“二等农民”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孙旭阳 点击数:115021 更新时间:2011/8/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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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波:“城市功臣”变身“二等农民”〗的最新评论:

     

    查询历史资料可知,早在1951年,宁波市便有农民组织互助组,数年后,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互助组上边又有了合作社、高级社,乃至人民公社。改革开放以后,土地包产到户,在全国绝大部分地方,合作社已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而在浙江,该名词依然具有生命,负责判定村民:是可以分享集体利益的世居村民,还是仅仅挂靠的“戤社户”?

    原本,村民入社条件比较宽松。《浙江省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1992版)规定,“户籍关系在本村、年满16周岁的农民,均可以参加村经济合作社”。

    在二轮土地承包纠纷中,“戤社户”以此维权。但当时鄞县政府乃至宁波市以“浙江省农村工作办公室”(199928号批文为由,将上述条文细化为,在合作化运动后,迁入户籍的农民及其子女,除国家政策有规定外,要加入合作社,必须缴纳公共积累,并由社员开会通过。

    而且,这些人要成为社员,还得是官方认可的种粮大户。衡量大户的标准,各村并不一致。在雅渡村,除了口粮田外,承包土地必须在2亩以上,户口迁入5年以上。

    土地面积和年限,卡住了一部分在转户潮中迁户到宁波,却从事非农业的外来户。而且,要入甲村的合作社,比如户口在甲村,种田也在甲村,这又过滤掉了一部分外来户。

    还有另一部分无法入社的,那就是符合种粮大户标准,但拒不缴纳公共积累的外来户。1999年左右,宁波市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入社积累,一个人从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经济越好的村子,积累就越多。对外来户来说,这是他们为了融入宁波,所缴纳的第二笔巨款。

    “他们不交公共积累,政府也没办法。”宁波市农业局农经处处长朱秀丽说。“原住村民世世代代都在村里,土地宅基地,集体工厂,都是他们挣下的。你不能迁个户口,就分享他们的东西。”

    而像姚江村蒋水信这些户籍都不属于宁波的外来户,能争取的,只有更高的青苗费和住房安置。不过,以之前的案例,他们很难成功。

    现实:入社之路越来越难

    提起外来户,基层官员感触最深。鄞州区农林局农经科副科长钱洪说,十年来,农经科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缓解外来户与村集体的矛盾,减少上访量。简而言之,就是让尽可能多的外来户入社。“1999年那次,我们解决了60%的外来户入社问题,2004年达到了80%.”钱洪说,官方为此派出了多个工作组驻村协调。财政上也采取了一定的赎买措施,帮助外来农户入社。仅2004年,鄞州区为补助入社积累就耗资一千多万元。

    鄞州区农林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区外来农户有18942人已入社,占其总数的96%.其中,前年和去年的入社人员为1282人。“目前仍在上访的外来户主要是户籍迁入到鄞州农村、在当地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

    现在再协调此问题,“越来越难办。”鄞州区农林局副局长翁为民说,农村土地拆迁越来越多,村集体经济的盘子也越来越大,几乎所有合作社社员都会拒绝新成员的加入。

    入社需要缴纳的公共积累也狂增。当年,只需要数百几千元,现在至少两三万元。据官方称,这些公共积累还刨除了土地的价值。

    对宁波市外来户尚未入籍者,以及入社者的总数,宁波市农业局农经处负责人称尚无统计。“可以肯定,绝大部分外来户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长期关注该问题的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微博)说,于2008年实施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对之前比较宽松的入社条件又做了限制,其实就是想阻止新社员的加入。政府其实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

    因为规定“政策性移民”可以入社,外来上访户们寄希望于官方承认自己的这个身份。为此,鄞州区人大常委会致函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922日得到的答复称,“政策性移民落户”指的是国家为了重点工程等需要,根据县级以上政府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有计划、有组织地将特定人员迁移到指定地点落户的人员”。

    显然,外来户们不属于“政策性移民”。他们被官方解释为“人口的自然流动”。“他们来宁波,是因为比老家好。”鄞州区中河街道办副主任陈红光说。

    在宁波外来户上访较多的鄞州区,农林局专门为这些人办了一份台账。共有117人,记载了每个上访户的个人情况,和其享受不到社员待遇的原因。

    麻万明名列前几名,其“上访情况和要求”是,“因政策与其实际情况不同,不能达到享受入户和福利待遇等等”。

    这本台账中,还有一份公证书的复印件,以证明1995年,鄞县下应镇江六村,一外来户承诺放弃村民待遇的《户口迁入人员居住协议书》的真实性。

    这份协议书显示,外迁户除了子女上学须交借读费外,还没有宅基地、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福利分红等。

    事实上,上访很少能解决问题,也使问题更加复杂。

    “我们不能松口。”鄞州区中河街道一名干部称,“不符合政策的人通过上访如愿了,上访的人会更多。”

    “政策”,是各级干部解答外来户问题的最常用理由。在鄞州区农林局农经科办公室,有一大包白皮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凡遇到咨询外来户问题的访客,副科长钱洪便从牛皮纸大包里拽出一本递过去。省人大关于外来户不属于“政策移民”的答复,也被打印了很多份,随要随拿。

    在姚江村外来户的官司中,律师王令向法庭陈述,称外来户对宁波贡献巨大,审理其房屋安置问题,不能不考虑到具体的历史背景。

    但此说并没有被法院采信。而在鄞州区农林局干部钱洪看来,贡献并不是其入社的理由,“难道乞丐对社会没贡献吗?”

    他劝说那些拒交入社积累而无法入社的上访户,入社积累越涨越高,现在不交,以后更交不起。鄞州区目前的集体资产(不含土地,下同)已超过70亿元,宁波市则高达490亿元。如此大的基数,让公共积累正逐年猛增。

    越来越多的征地补偿,也使原社员越发抵制申请加入者。2011年,鄞州区新入社的外来户已不足十人。

    还有更棘手的是,当地村集体经济正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后将“生不增,死不减”,彻底堵死外来户入社之路。

    问题解决遥遥无期,日子仍在继续。即使数宁波“最惨”的姚江村外来户,仍憧憬着有一天会等到安置房。

    4·28”强拆中,姚江村有8户外来户被拆屋,他们的家畜家禽也不知所终。他们不但想念那排破旧的房子,更想念在强拆中丢失的猫狗和鸡鸭。

    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连人都没家了。

    在离强拆现场不远处,是甄隘村的外来户窝棚区。每天傍晚,凉快的时候,总有一群狗在草丛间嬉戏。不过主人们却高兴不起来,从各自老家来到宁波20多年后,他们从没有像现在这么焦灼。

    对外来户问题,街道办和村干部都表示不愿多说。“这事法院说了算”,姚江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包军表示。

    姚江村委和甬江街道拆迁办,在同一座大院里联署办公。他们目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尽快推平外来户的菜地,赶走人和家禽家畜,把土地平整好,交给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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