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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可当公务员?两“能人”诈骗“熟人”69万元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法讯网作者:卢荻 卢莹 点击数:11001 更新时间:2010/5/29 文章录入:彭澎    责任编辑:彭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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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花钱可当公务员?两“能人”诈骗“熟人”69万元〗的最新评论:
    一个假冒广西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广西招生考试院副主任等领导要员身份;另一个假冒自治区司法厅处长、自治区政法委综合治理处处长等等领导职务。南宁市一家酒楼老总钟某,伙同他人以帮办理受害者的小孩成为名牌大学正式本科指标生,和帮办理人员录用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成为公务员为由,先后诈骗69万元。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众多受害者中,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也有高校教职工。目前,仍有受害者陆续向警方报案。这些受害者被骗的共同点都是“通过熟人介绍”。

      5月27日,钟某和黄某涉嫌诈骗案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认识“贵人”花钱读名牌大学

      2008年5月,在崇左市某单位工作的韦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黄×富和黄某。黄×富自称是广西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广西招生考试院副主任,跟自治区教育厅领导的关系很好,能安排小孩进入武汉大学内就读(指标生),只要交钱就行了。

      韦某的孩子和其朋友周某的侄子都想找一所正规名牌大学就读,韦某和周某等人听信了黄×富的话。韦某分别将3万元和2万元交给黄某和黄×富。周某也先后将1.8万元和3.2万元现金交给黄×富。 

      交了钱后,韦某和周某终于等到了好消息。2008年8月18日,黄×富向韦某等人介绍自称是自治区教育厅某处长的男子钟某。钟某表态将代表自治区教育厅跟韦某等人,乘飞机送广西学子到武汉大学就读。

      然而,他们到武汉后,钟某居然安排韦某等人的孩子就读武汉大学校园外设立的一个成人教育类别的网络专业(大专科班)的网络学校,而并非作为真正的武汉大学指标生入学就读。不久,韦某的孩子只好退学回广西。

      交巨额“经费”录用为公务员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次被骗后,韦某等人竟没有醒悟,还对“能人”黄×富和钟某抱有幻想。2008年底,韦某又听信黄×富说其有本事和能力帮安排人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做职员。当时,韦某的堂弟想找机会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韦某又将此事告诉其朋友赵某、唐某等人,他们也想将家人或小孩安排进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于是,韦某把有5人想进国家事业单位工作的事告诉黄×富。黄×富当即拍胸脯保证绝对能办到,但每人要交“经费”数万元。韦某等人信以为真,把20万元“经费”先后交给黄×富和黄某。

      无独有偶。2008年5月,广西某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何某通过黄某介绍认识了黄×富。黄×富自称是广西招生考试院副主任,可以帮人办理职称及安排工作,属国家公务员指标。此时,何某的同学正为女儿找工作,于是托何某找黄×富办理此事,并交了4万元“经费”。

      交了那么多钱给黄×富和钟某,韦某、周某等人左等右等不见好消息,才知道上当受骗了。

      2010年4月18日下午,在多次追逼黄×富退钱无望的情况下,韦某和周某等人将黄×富扭送公安机关。黄×富真名黄大×,大新县人。

      4月25日,黄大×的同伙钟某涉嫌诈骗罪被南宁警方刑事拘留。让人吃惊的是,钟某居然是南宁市一家酒楼的老总。案发前,钟某已将该酒楼转让给他人。

      69万元诈骗赃款部分无法退还

      据南宁警方初步调查,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间,黄大×以假冒广西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广西招生考试院副主任等身份,伙同假冒自治区司法厅处长、自治区政法委综合治理处处长等身份的钟某等人,采用以能帮办理学子进入大学正规指标生和能办理人员录用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等手段,骗取韦某、周某等人共计40.5万元,虽已退还部分款项,但仍有25.5万元至今无法退还。

      此外,钟某还于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间,以假冒自治区司法厅处长、自治区政法委综合治理处处长等身份,采用类似手段分别骗取北海人李某12万元、崇左人农某16.5万元,共计28.5万元至今无法退还。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上述受害者中,有的是政府官员,也有政法机关干部,还有高校教职工。目前,仍有一些受害者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 

      “这些受害者信奉有‘后门’可走,以为只要肯花钱,就可以读名牌大学,或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结果被骗子利用,后悔莫及。”办案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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